按照这个总体思路,全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始终坚持、牢牢把握五个基本原则: ——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定位。 ——始终坚持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经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 ——始终坚持把创新 作为 加快 发展的动力。 ——始终坚持把控制和防范风险作为加强管理的关键环节。 ——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发展的根本措施。 省联社的成立,标志着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从此走上了联合、发展、壮大的道路,作为省政府管理的重要金融机构,省联社要正确把握工作定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管理效能,切实履行好省政府授权的工作职责,有效发挥行业管理与服务两大职能,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应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高效行业管理之路。 把握一个方向 。 针对河北省农业、农村经济对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加强领导和考核,引导全省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服务“三农”这一根本方向,从办好“农民的银行、社区的银行”出发,正确处理好为农方向、社区定位与多领域伸展、全方位开拓的关系,把县域经济发展 巨大的资金需求与农村信用社相对充裕的资金来源结合起来, 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的现有优势,积极拓展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新领域,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农村信用社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突出两个重点 。 一是全面塑造行业形象。在认真借鉴和吸收国内外金融企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方向的行业改革发展规划、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规章及行业规范标准体系,在全系统建立统一的组织行为规则、统一的产品与服务规范与标准、统一的企业视觉及其他形象等,塑造农村信用社“管理科学、内控严密、机制灵活、服务和效益良好”的新形象。二是积极发挥整体优势。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在电子化建设、资金清算与调剂、产品研发、业务拓展、政策咨询和员工培训等方面提供良好服务,使全省农村信用社形成整体合力,从总体上提高经营效益。 落实三个责任 。一是管控风险的责任。指导和督促农村信用社防范风险,建立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的有效机制,严格控制新的经营风险;加强事后监督和稽核监督,促进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督促高风险社制定并落实风险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局部的支付风险;对可能导致重大风险或诱发行业风险的重大问题,省联社要进行严格控制和加强管理。二是维护权益的责任。积极主动地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为农村信用社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及时协调农村信用社系统内部之间的关系,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协作发展;及时协调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及时协调农村信用社与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部门的关系,自觉接受监管;及时协调农村信用社与地方党委、政府及与税务、财政、审计和工商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争取各方面对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三是党的建设的责任。省联社党委 坚持 “党要管党”的原则, 把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融入到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整个过程 ,使党的思想建设与培育农村信用社先进企业文化相结合、与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相结合、与加强稽核监督、防范道德风险和实行责任追究相结合、与增强农村信用社领导力和执行力相结合,促进农村信用社不断深化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 遵循四个原则 。一是民主管理的原则。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发展战略、经营方针、规章制度以及涉及农村信用社法人权益和事项,坚持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这一权力机构作出决策,各社员社通过社员大会对省联社的管理与服务实施有效监督。二是依法管理的原则。省联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社员大会决议,靠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市场经济的原则。省联社对农村信用社提供的各种服务,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不运用行政手段平调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及其他财产。四是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实事求是评价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发展实力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对县(市、区)联社实行等级管理,依据等级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促进农村信用社不断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努力上等级、上水平,提高经营效益。
在创立大会上,通过的2005年至2007年全省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目标是:各项存款保持稳定增长,平均年增幅达到10%,到2007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700亿元;存贷款增量比例控制在70%以内,到2007年末各项贷款余额控制在1800亿元以内;各项经营收入稳定增长,三年累计实现利润25亿元,法人机构盈利面达到95%以上;资本充足率达到5%,投资股占股本金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为了确保在2007年实现这个目标,全省农村信用社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同步增长,尽快消化历史包袱,实现轻装上阵。 (一)优化存款结构,实现存款稳定增长。按照 “增加总量,优化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原则,大力组织低成本存款, 重视增加政府部门、企业、机关团体、农村财政性存款, 提高低成本存款的比重。坚决制止单纯分配存款任务的做法和高息揽储行为,杜绝一切不合规利息支出, 努力降低筹资成本。 (二)调整信贷结构,积极稳妥地增加贷款投入。一 是, 要以服务农户为基础, 不断推出新的贷款品种和项目,拓展农户贷款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农户贷款优先增长, 确保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不再贷款难;进一步 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在担保方式、授信额度、资金运用、贷款期限和利率、还款方式上实行更灵活的办法,满足种养大户的资金需求。 二是,要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导向, 加大对高产、高效、优质、生态等规模化特色 农产品基地 的支持,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农产品流通市场、农资生产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的支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 三是,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比较优势的县域主导产业中,积极发掘高效行业和优良企业的贷款机会。四是,城区信用社要针对自身特点在城市、大中城市新区、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等经济活跃地区开拓业务,在个体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中小企业中发展优质客户,逐步形成自己稳定的客户群和产品服务优势。
(四)开拓资金营运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联社建立一个拥有专业人才、信息技术等综合优势的统一平台,在按照市场原则,与社员社签订合法委托代理协议的前提下,审慎、合规地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活动。同时,做好系统内资金调剂、同业拆借和票据贴现等资金营运业务。 (五)加强新增贷款管理,实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目前,我省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十分突出,突出表现在管理手段落后,专业人员知识欠缺、素质低,越权审批,违规操作,道德风险严重等等,从而造成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人情贷款、冒名贷款等屡禁不止,抵债资产的管理操作不规范,潜在风险难以控制。为此,必须下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贷管理水平,确保新增贷款不良率控制在 3%以内。一是,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制度,规范贷款调查、审批、发放、收回等操作程序。二是,进一步落实贷款损失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包放包收,权责结合,奖罚挂钩”。对新增贷款形成不良、违规放贷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视损失和责任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三是严格控制信贷投向,严禁向国家限制发展的企业项目发放贷款,严禁对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的部门发放贷款,严禁对抵债资产租赁经营企业发放贷款,严禁向跨社区企业及单位发放贷款,严禁对无担保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放贷款,严禁对有不良贷款和欠息企业发放贷款。 (六)加强债券投资管理,切实防范投资风险。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以及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企业债券外,一律不得购买其他债券。农村信用社购买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必须以联社为单位进行,并在中央国债等级结算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办理登记托管。农村信用社今后不得再与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进行委托债券投资活动。 (七)加大财务管理力度,狠抓减亏增盈。一是,提高贷款利息收回率。不断完善利息清收责任制,将收息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社、落实到人,对新发放贷款形成的应收利息要 2005年是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最为重要的一年,是实现落实省农村信用社三年业务发展规划最关键的第一年,也是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规范管理的起步之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做好今年的工作,事关农村信用社改革成败和发展命运。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正在从事一项关系“三农”、惠及地方经济发展的伟大事业。改革催人奋进,发展正遇良机。每位农村信用社员工都要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坚定信念,奉献忠诚,与时俱进,奋发图强,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努力实现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新突破,开拓农村信用社美好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