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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底,中国银监会在广东召开了21省(区、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明确了下一阶段改革工作的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改革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河北省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监管工作会议。3月上旬,河北省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了四个工作组,对各市的改革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2005年前三个月,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增资扩股工作的主要任务已基本完成,清收不良贷款进度开始加快。到3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股金总额达到177.7亿元,比年初增加了77.8亿元,增长43.8%,按照认购专项票据的要求,全省155家县级联社中,已经由153家达到了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条件。全省农村信用社3月份清收不良贷款8.12亿元,是上月清收数额的3.5倍。 截至2005年5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累计清收不良贷款42.26亿元,完成2005年底前清收任务的54.92%,超额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
3月末,河北省有23家县级联社上报了认购票据申请.经人总行审查考核,有16家已具备了专项票据的发行条件,票据额度为165151万元。为做好专项票据认购工作,河北银监局和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专门下发了《通知》,就票据认购每个环节的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拟认购专项票据的各县级联社,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不可因为工作不认真、不细致或者有关手续不齐全面影响国家扶持资金的尽早到位。
在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国家把扶持政策的落实与改革的质量和效果紧密挂钩,这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尽管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形势趋向好转,各种风险性指标有所下降,但是长期制约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如历史包袱并未全部消化,经营管理理念、方法、手段落后,人员素质低下,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匮乏等依然存在,农村信用社的创新能力、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还十分脆弱,特别是在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规模的迅猛扩大情况下,上述问题的惯性作用依然很大,不可能因扶持政策到位而立即改变。如果不在转换经营机制上下功夫,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还会“带病”运转, 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就会损失殆尽,而且给未来的发展埋下更大的隐患。因此,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紧紧抓住这次改革带来的机遇,把着力点放在了机制创新上,充分释放新体制、新机制的能量,切实增强农村信用社的自我发展能力。
(一)建立产权约束机制。在清产核资,明晰现有产权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规范增资扩股,优化股权结构,构建新的产权关系;主要面向广大农民募集资格股,把农村信用社与更广大的服务对象联系起来,使其在接受农村信用社的优先、优惠、优质的服务中,关心和支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面向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募集法人股、投资股,提升股本金规模,使一些具有战略眼光和盈利要求的投资者成为社员(股东)。通过优化调整股权结构、完善股权设置,为明晰产权关系和强化产权约束奠定基础。同时,在产权组织形式上,加快由两级法人向统一法人的过渡,在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村信用社实力不断壮大的前提下,适时推进农村信用社由合作制向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的转变。
(二)健全法人治理机制。一是积极探索现有股权结构下保证产权所有者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有效形式,形成社员(股东)、理事会和经营班子的监督制衡关系,加快农村信用社由“内部人”治理向内外投资者共同治理的转变。二是规范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各自的议事规则,合理确定“三会”构成,严格规范授权体系,认真解决目前各地普遍存在的“架空权力机构,弱化监督机构,强势掌握在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的问题,加快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 围绕“以提高决策能力为核心加强理事会能力建设,以提高监督能力为核心加强监事会能力建设,以提高执行为核心加强经营班子能力建设”, 明确理事长、监事长、主任的职责,提高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质量。
(三)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一种与现代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接轨并适合农村信用社特点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内控制度体系、内控组织责任体系和内控监督保障体系。理顺内部权责关系,对每项业务的重要风险点通过制度进行制约和限制。规范岗位操作流程,落实岗位负责制。加强对多发案件的检查,保证对重要岗位、要害人员的充分约束和监督。实行定期轮岗、适时交流、亲属回避和强制休假等制度,增强业务经营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和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坚决把风险消化在萌芽状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错位和失控。加强授权授信管理,从上至下建立和完善“有限授权、控制授权”的制约机制。落实稽核检查工作制度,强化稽核队伍建设。按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行政控制,落实廉政措施,严格防范内部人道德风险。积极配合银监部门的监督工作,认真落实银监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措施,共同做好风险控制工作。此外,省联社要加大稽核再监督力度,确保内控机制得到不断改进和完善。
(四)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机构调整重组机制,在确保支农服务的前提下,采取降格、合并、撤销等多种形式,加大机构重组力度,优化网点布局,逐步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标准的机构布局动态优化机制;二是建立以效益为目标的人力资源配置优化机制,通过“三定”(定员、定岗、定责)和实行“双考”(考试、考核),重组职能部门,优化员工配置,建立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三是建立与效益、业绩紧密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形成企业化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通过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营造农村信用社全体员工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氛围,造就一大批追求理想、勇于创新的优秀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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