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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知情者向记者举报,哈尔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哈市农信联社)主要负责人存在一系列违法乱纪事实,并可能给国家造成损失累计已达20多亿元。
“我们在2003年就向中纪委反映,2003年7月9日,黑龙江省纪委根据中纪委的指示成立了‘709专案组’,有几十人。但是,专案组花了上百万元调查经费之后,至今也没有任何结论。”9月12日,记者几经辗转找到有关知情者。
9月14日,记者联系到原“709专案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专案组接手几个月之后,该案就移交给了哈尔滨市纪委,因此他对后来的情况并不了解。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他含混地承认被举报人“有问题”。
另据记者了解,被举报人目前正在接受离任审计,而针对所举报的问题,目前各级主管及纪检部门还没有任何公开的说法。 烂尾楼作价近亿偿债信用社甘当“冤大头”?
对居住在哈尔滨市景阳街上的市民来说,街边矗立着的一幢烂尾楼已经成为一个并不光彩的地标。“停工至少也有四五年了,听说起初是想盖娱乐城。”
然而2004年11月,这幢破败的烂尾楼的一部分却被开发公司——聚兴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每平方米4000多元的价格抵偿给哈市农信联社下属的阿城信用合作社,用以偿还其欠阿城信用社8000多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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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中旬,近一周的时间,记者往返于内蒙古自治区三个城市就“包头农行亿元骗贷大案”做深入调查时,充分感受到本案各方当事人三缄其口的微妙态度,似乎各方之间已经形成某种“默契”。但在本案披露之初,情况却大不相同。
对案件定性与涉案金额有分歧,农行“喊冤”
2005年3月24日,银监会发布了一则公告称:从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包头农行东河支行、汇通支行市府东路分理处以及包头市达茂旗农村信用社联社所辖部分信用社的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串通、勾结作案,挪用联行资金、虚开大额定期存单、办理假质押贷款、违规办理贴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谋取高息。已查明涉案资金累计98笔、金额11498.5万元。
信息一经披露,敏感的媒体立即跟进转载,“银监会铁腕监管,包头农行亿元大案被查”,成为当时媒体的普遍报道口径。
就在公告发表仅四天后的3月28日,包头农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受某家媒体采访时,表达了对公告的不满:“达茂旗的信用社基本上全部沦陷,后来处理的人员,属于信用社的也大概占到四分之三;银监会在公告中却把农行摆在了前面。”
而包头农行办公室主任更进一步表示,事后经该行自行清查:汇通支行涉案资金800万左右,基本全部追回;东河支行涉案资金1700万左右,也已经追回900多万,“涉案资金绝对没有1亿多”。
同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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