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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在八个方面取得突破——杨少俊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第二届年会上的讲话
在9月23日上午开幕的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 坛上,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杨少俊博士就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些情况发表了精彩演讲,博得了阵阵掌声。
杨少俊在讲话中总结了两年来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的成就。他说,信用社改革在八个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这八个方面包括产权关系、管理体制、政策扶持、分类监管、市场定位、民间资本介入、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他指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模式可以选择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也可以选择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统一法人、县乡两级法人四种形式,这种改革形式的多样化是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取得的最大突破。
他说,回顾过去,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风险得到明显控制,包袱也得到有效化解。截止到 2005 年 6 月末,不良贷款率由 02 年底的 37% 提高到了 17.5% ,资本充足率由 02 年底的- 8.45% 上升到 5.89% ,资本净额由 02 年底的- 1280 亿元上升到 1083 亿元,资产质量明显好转;支农服务得到明显改善。截止到 2005 年 6 月末,农业贷款已达到 10300 亿元,比 02 年底提高了 84.6% ,其中农户贷款提高了 95% ,小额贷款提高了 140% ,小额联保贷款提高了 340% ,农民向上级贷款难的现象已逐渐减少;管理体制建立了基本框架。大部分省市都已经建立了省级联社或省级管理结构;产权改革开始起步;在探索市场退出机制上有了很多经验。
最后,他强调,虽然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很多成就,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风险控制仍待加强,管理体制仍需探索和磨合,产权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支农服务还需改善,人才素质和管理仍需提高。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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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存在的五大问题——宋洪远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第二届年会上的讲话
在9月23日下午的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第二届年会上,农业部农研中心副主任宋洪远就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五大问题进行了专题演讲。
宋洪远指出,目前,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中需要解决的五大问题,一是对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数额的确认方法过于简单,没有考虑到农信社实际情况和各社统计数字背后的实际情况;二是中央扶持政策差异过大,容易诱使农村信用社在两种选择中做出一种“合适选择”,加大中央改革成本;三是明晰产权关系的制度保证不够;四是营业税税率的调整没有体现差别原则,对部分贫困地区的农信社和支农任务较重的信用社支持力度不够;五是保值贴补利息补贴方法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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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改革需要深化和创新——何广文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第二届年会上的讲话
中国农业大学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广文在进行中的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第二届年会上,就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化及创新路径问题作了精彩演讲。 
何广文在演讲中指出,现行农信社改革中主要存在六大问题,即改革缺乏战略导向和目标模式的设定;改革推进方式存在路径依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理顺;缺乏系统论的视角,以农村信用社改革取代农村金融改革,而农村信用社改革又出现严重误区;贪大求洋,体制上的“半工农中建化” 半国有化; 农村信用社“社区性”定位值得思考。
他强调,农村信用社改革需要创新,要有利于农信社竞争和长远发展的选择,调动农村自发的金融互助,走向金融自治。农信社应同时推进理顺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培育农信社的市场主体意识;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搞好农信社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完善农信社治理机制;培育农信社机制转换的市场环境。同时,他特别指出,业务创新是强化“三农”服务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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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迅速成立中国信用合作协会——郑良芳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第二届年会上的讲话
(一)
从美国来看,美国是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国家,在 1934 年 8 月,全美信用社协会是由各州协会组成,是非盈利的全国行业协会。它从两方面获得收入:一是会费,二是在服务和产品上收取费用。在美国有州注册信用社全国协会、联邦注册信用社全国协会,形成了相对独立、无隶属和约束关系的“板块结构”的信用社行业协会体制。全美信用社协会是美国所有信用社自愿参加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该协会的宗旨是“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协调信用社与国会、监管当局及政府部门的关系,促进有利于信用社的法案获得通过,并为信用社提供法律咨询、员工培训、扩大宣传等方面的服务”。信用社协会的职能作用主要是:
一、信用社协会作为信用社的代表作用和促进国会通过有利于信用社经营法律的通过。信用社协会对外以信用社代言人身份发挥其代表信用社的利益和要求的作用:一是保持信用社的特点;二是立法监督与革新;三是政策分析和研究;四是代表并维护信用社的利益;五是协调行动,保持一致性;六是参加政府事务性会议。信用社协会维护信用社利益的首要任务是联络协调国会及政府有关部门,通过信用社立法行动理事会,从法律法规的制定上,积极从事游说工作,开展立法行动,敦促制定对信用社发展有利的条文和规定。
二、信用社协会发挥协调、指导信用社政治活动的作用。信用社协会协调指导信用社政治活动既是协会发挥代表作用的一个重要体现,同时更是协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美国的信用社早就认识到,他们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在政治活动中联合起来。美国信用社协会在维护信用社公益法人、免税团体权益上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自 50 年代以来,美国银行家协会竭力就信用社免税待遇问题提出上诉,声称免税使信用社占有优势,对银行是不公平的。美国信用社协会和信用社运动联手,对上述非难作出了强有力的反击。仅 50 年代,国会曾先后两次以信用社是为“公众服务的非盈利性组织”的理由同意维持信用社免税地位。进入 80 年代,信用社纳税问题再度引起关注,信用社组织马上作出反应,发起“捍卫免税权”运动。信用社支持者们告诉政府···(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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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前景——卫新江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第二届年会上的讲话
在正在进行的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第二届年会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卫新江发表了以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前景为主题的演讲。
他说,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合作金融之所以会出现经营的体系化和合并重组趋势,其主要原因在于: 1 、金融自由化导致的竞争加剧, 20 世纪 80 年代美国出台了四部主要的放松金融管理法案,导致金融机构间业务界线的模糊化,从而加剧了行业竞争; 2 、管理成本的加大,在放松管制的同时监管部门提高了管制成本,当时在美国有 49% 的资产低于 20 万元美元的信用社业务管理没有实现计算机化,这些小信用社难以承担过高的管制成本,只能寻求合并; 3 、技术进步使得信用社为其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成为可能,而且客户的多样化需要也使得只能提供有限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用社在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通过合并和战略重组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全能化成为信用社发展中的必然选择 。
卫新江认为, 20 世纪 80 年代发达国家出现的放松金融管制、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形在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领域中正在显现,根据发达国家合作金融发展的经验,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应当有着十分广阔的和诱人的发展前景,这主要表现在农村合作金融经营的体系化和功能的齐全化两个方面。
(一)农村合作金融经营的体系化。现阶段农村合作金融的经营定位是社区性的、地方性的金融机构,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合作金融的经营存在着社区性、区域性和全国性这样三个层次,三者间虽然没有隶属关系,但是按照由小而上入股、由上而下服务原则构建的。现在 8 个试点省份都建立了省级联社,发挥对地、市、县及合作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省级联社已经具有协调辖区内合作金融机构资金的能力,这就为未来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经营的体系化奠定了组织基础。随着省级联社业务经营的发展,客观上势必要求突破省级行政区域的限制,转而组建全国性的中央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并最终形成农村合作金融(银行)集团。
(二)农村合作金融功能的齐全化。现阶段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还是十分有限的,如外汇、银行卡、信用证等业务还没有开办起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合并重组活动的开展,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功能将会走向齐全化。这方面作为我国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的宁波鄞州银行已经领先一步,在 2003 年成功开发了“蜜蜂卡”借记卡业务, 2004 年共发行“蜜蜂”借记卡 50456 张,完成全年发卡 2 万张目标任务的 252% ,卡存款余额达到 8834 万元,并实现了跨行、异地取款; 2004 年办理国际结算业务 32313 万美元,比上年增加 15700 万美元,增幅高达 94.5% ;并积极开展货币市场业务, 2004 年鄞州银行的债券交易量达到 3313 亿元,按交易量居近千家市场会员单位中的第 15 位。总之,顺应放松金融管制和金融市场竞争加剧的客观要求,农村合作金融经营的体系化和功能的齐全化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必然选择,监管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到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经营的体系化和功能齐全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顺势利导,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的体系化和功能的齐全化进程,以更好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三农”、支持“三农”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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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农联社彭洪春:统一法人调整体制 健全内控转换机制
在今天上午进行的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第二届年会上,罗江县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彭洪春谈了自己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看法,并对统一法人改革提出了来自基层的建议。他根据罗江联社改革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统一法人改革应依据新职能与任务修订《县联社管理规定》,监管部门应出台关于信用社“三会”等与法人治理相关的系列指导意见,并修订和完善农信社财务制度。国家应比照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享有的税费优惠政策对农信社处置不良贷款和接收、处置抵债资产出台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出台对农户贷款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进一步增强信用社的支农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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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祥:我国农村信用社业务创新战略
中国人民银行培训学院合作金融教研室主任刘敏祥正在举行的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第二届年会上,就农信社业务创新与综合竞争能力发表了专题演讲。
在演讲中,刘敏祥指出,我国农村信用社要想尽快缩小与美国信用社业务创新上的差别,要实行一二三四战略,即一个再造、两个突破、三个遵循、四个思路。一个再造是指信用再造,既包括农村社会信用再造,也包括农村信用社信用再造。两个突破是体制突破和观念突破,即完善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树立信用立社和创新立社的观念。三个遵循是指业务创新要遵循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质、遵循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针、遵循金融市场和客户需求的规律。四个思路是:储蓄存款创新要坚持储蓄手段现代化、产品品种多样化、业务工具磁卡化、储蓄管理营销化的思路;贷款业务创新要坚持品牌化发展战略、个性化服务方向、信用社选择标准、效益化管理模式的思路;中间业务创新要坚持创造条件、积极主动、着眼长远、紧跟形势、方便实用、开拓创新、讲求效益、客户为本的思路;金融服务要坚持树立形象、占领金融市场、亲近农民、创建新型关系、提高素质、培养综合人才、有偿服务无偿服务、开展灵活经营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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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兴元:农信社改革的外部治理与政策制度环境
在正在举行的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第二届年会上,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冯兴元就农信社的外部治理与政策制度环境问题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
他说,外部治理是相对于农信社内部治理而言的,它包括监管、政策法规框架、信息披露、社会监督、上级部门的控制与干预、地方政府的干预和控制等方面。同时,政策制度环境也涵盖了社会信用体系、贷款担保、存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率、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再贷款和再贴现浮息政策、宏观调控与产业政策、信贷政策、行社税收政策、国家的非正式金融与准正式金融政策的影响、货币规则问题等方方面面。他指出,我国缺乏全面的、整合性的公共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许多地方政府建立了一些局部性的、零星的、“蜻蜓点水”式的企业信用咨询系统。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所获贷款大多为抵押和担保贷款,只有少数置押和留置贷款。央行把存款准备金率由此前的 6% 提高到 7% ,城市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暂时执行存款准备金率 6% 不变,相比较而言,这对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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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闭幕
为期两天的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论坛第二届年会于 9 月 25 日下午在京闭幕。
此次论坛,名家集聚,观点前瞻。与会的专家学者就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问题对策、发展机遇与前景、机制创新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与交流。
论坛在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张毓琮简短精彩的闭幕总结中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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