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亿!遂宁农行行长违规炒股 损失路径初现


     两个支行行长,两年间挪用过亿元银行资金炒股损失惨重,终于在五年后国家审计署的例行审计中暴露出来。

    2006 年 6 月 26 日,国家审计署一纸关于农业银行 2004 年的审计报告,把农行四川遂宁市辖区的两个支行推上了风口浪尖。审计署发布的公告披露,“四川遂宁市射洪县支行原行长谭维彬、市中区支行原副行长闵远林与证券公司人员相互勾结,为其骗取个人股票质押贷款 1.32 亿元,其中 1.18 亿元被挪用于炒股,损失 7500 万元以上”。

    中国农业银行因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发布,再次成为金融界的焦点。

    具讽刺意味的是, 6 月 25 日,遂宁当地媒体刚刊发了“农行射洪支行连续 16 年无案件事故发生”的新闻。

 意外,由县法院受理此案

  《财经时报》试图联系农行遂宁分行,了解谭维彬的近况。银行卡部一位人士确认,谭维彬在经济上出了问题。另一位农行遂宁分行人士更直白的告知,“要找谭维彬得找公安局”。

  遂宁市公安局称,关于谭维彬等人的情况都已通知其家属,如果是其朋友,可以向其家属询问近况。

  《财经时报》随后联系遂宁市检察院,得知在上述案件中,检方已经获得很多证据,并已起诉,此案将于 7 月 3 日开庭,谭维彬、闵远林、郭小林三人都应出庭。

  令人意外的是,该案件并非由遂宁市检察院起诉,也不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是由遂宁市安居区 ( 县级 ) 检察院起诉,安居区法院审理。

  遂宁市检察院相关人士的解释是,根据管辖权划分应该是由县院来受理。

  这位人士不经意间透露出,如果由市级检察院公诉,很可能会判无期以上的徒刑。《财经时报》随后询问按其涉案金额,是否应该会被判无期徒刑,这位人士以不方便说为由避开。

  记者在联系到安居区法院黄庭长后了解到,由于安居区法院没有审判场地,具体审理地将在遂宁市船山区法院。至于为何如此复杂,黄称他并不知晓,是上面指定。

  据华西证券遂宁射洪营业部的人士透露,郭小林原是营业部的一位经理。当记者询问个人股票质押骗贷完全是郭小林个人行为,还是与营业部有关?该人士突然警觉,称自己是新人,并不知情。

  华西证券成都陕西街营业部 ( 华西证券总部所在地 ) 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监管部门对营业部管得很严,融资融券风险很大,不能做。

    庭审直击:内部违纪或挪用公款?

    2006 年 7 月 3 日上午 8 时许,记者赶到船山区法院。 8 时 50 左右,谭维彬、闵远林、郭小林三人在法警的押送下出现在船山区法院。

    临近开庭时,船山区法院突然停电。黄姓审判长在征求了控、辩双方及被告的意见之后,决定将庭审地点换到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

    记者在现场看到,三名被告无论在法庭外,还是在法庭上,每个人都显得十分轻松。他们甚至还微笑着主动安慰身边的亲朋好友,“没什么,不用担心。”

    9 时 55 分,庭审正式开始。

    安居区检察院公诉人员在起诉书中称,谭维彬、闵远林、郭小林三人均是在 2005 年 8 月 30 被拘留,并于 10 月 19 日被正式逮捕的。

    两天的庭审勾勒出了谭维彬、闵远林、郭小林三人骗贷农行资金的手法和路径。

  公诉人诉称, 2000 年 2 月,担任农行遂宁市中区支行副行长的闵远林,与时任农行射洪支行行长的谭维彬及时任华西证券射洪营业部总经理郭小林相识,其后共谋利用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的方式挪用银行资金,委托郭小林炒股。当时正值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银行给符合条件的券商提供股票质押贷款融资,但部分商业银行也开办了面向个人的股票质押贷款。

  违法操作就在股票质押的幌子下开始了。 2000 年 3 月的一天,闵远林将一个名为李某的身份证和帐户卡交给谭维彬 ( 检察院在取证时发现,李的身份证在当时已过期,且卡上无股票交易记录 ) ,而郭小林则在营业部制作了一份虚假的股票交割单,显示其股票市值为 488 万元。根据事先约定,凭着这份虚假的交割单,通过谭维彬的介入,顺利在农行射洪支行办理了 320 万元的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其中, 300 万元用于炒股,获利 102 万元。庭上,谭维彬、闵远林均表示, 320 万元贷款在协议期限内已连本带利归还银行。

  初尝甜头后,故伎开始重演。安居检察院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显示,当年 5 月,闵远林分别以赵某、陈某、闵某三人名义在自己所在的市中区支行,以股票质押贷款形式贷款 760 万元,用于炒股。

  据知情人士透露,赵某、陈某的帐户均为虚假身份证,其中,以赵某的名义贷款 360 万元,以陈某名义贷款 300 万元,以闵某名义贷款 100 万元。贷款的三方协议上的签名均为闵远林所为,几笔贷款都是先发放再审批。

  曾与这几笔贷款业务有过接触的农行市中区支行的某信贷员作证时表示,“闵是分管贷款业务的副行长, ( 我 ) 虽然明知违规,但怕下岗,怕给小鞋穿”。整个操作过程中,郭小林继续提供方便,华西证券射洪营业部打印室的一名证人证实,“一共有三四次违规制作虚假的股票交割单,都是按照郭总 ( 郭小林 ) 提供的股东基本资料编制模板”。

  庭审中,对于公诉人提起的涉嫌挪用公款的罪名,三名被告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都不予承认。谭维彬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罪,但他承认在本案的一些具体操作中,“可能确实有违纪,甚至有违法的地方。”闵远林也否认触犯了挪用公款罪,称自己没有犯罪,顶多也就是银行内部的违规违纪。郭小林也认为自己没有触犯挪用公款罪。

    7500 万元“雪崩”银广夏

  审计报告称,谭维彬、闵远林与证券公司人员相互勾结,为其骗取个人股票质押贷款 1.32 亿元,其中 1.18 亿元被挪用于炒股——扣除上述已经开庭的被挪用于炒股的 1080 万元,被挪用于炒股的还有接近 1.08 亿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 1.08 亿元当时全部被用于购买银广夏股票。分为几十个账户操作,基本上是在 25 元左右 / 股的股价上升阶段买入的。入市前期,获得了可观的帐面盈利。但孰料 2001 年 8 月银广夏违规事件曝光,股价随即经历了一场雪崩式的暴跌。

  2001 年 8 月 3 日,由于被媒体揭露财务造假,银广夏当天停牌,至 2001 年 9 月 10 日才复牌。此后连续出现 15 个跌停板,至 10 月 9 日打开跌停时,收盘价已经由 8 月 2 日的 30.78 元 / 股缩水至 6.58 元 / 股。

  另据当地证券界人士透露,人民银行系统出身的郭小林在遂宁证券界很有影响力,由于郭小林炒作银广夏,当时他还专程去参加了银广夏的股东会,并且银广夏当时还没有出台的半年报有较高的预盈业绩以及分配方案,所以在遂宁跟着炒作银广夏的人很多。 记者在遂宁采访时,股民林那说,“感谢银广厦的‘雪崩',如果不是银广厦的‘雪崩',他们的案子肯定不会东窗事发!”

  由于牵涉面大,银广夏停牌后,该事件被上报到华西证券总部,华西证券总部随即派人前往作善后处理。整个跌停过程中,华西证券每天都把股票放在跌停位卖出,但始终未能成交。直到后来清仓完毕,损失已然惨重。审计署报告中的准确损失数字是 7500 万元。据说,郭小林自己的差不多 2000 万元也被深陷其中。但郭的代理律师未肯就此发表评论。

  知情人士透露,银广夏暴跌前,谭维彬等人的这些股票质押一开始并没有真正办理,及至银广夏事发,他们见势不妙才把股票作了托管。

    遂宁农行事件的骨牌效应

    8 月 16 日,通过多方打听,在遂宁市政府部门工作的另一位官员给证实,与此案相关的其他人员被牵扯其中,农行遂宁分行系统还有人已被警方控制。

    这些人是:刘文斗,男,生于 1953 年 2 月 2 日,四川省荣县人,汉族,大学文化,原系农行遂宁市分行行长,已经内退,被捕前住成都双流县化阳镇府河音乐花园。 2005 年 11 月 25 日,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12 月 30 日经遂宁市检察院批准,次日由遂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2006 年 5 月 12 日经决定取保候审。

    陈祥林,男, 1952 年 12 月 17 日生于四川省射洪县,汉族,大学文化,原农行遂宁市分行副行长。 2005 年 12 月 23 日,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被遂宁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宠映全,男, 1954 年 3 月 3 日生于四川省射洪县,汉族,大专文化,原农行遂宁市分行信贷处处长, 2005 年 12 月 23 日,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被遂宁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彭勇,男, 1967 年 8 月 2 日生于四川省蓬溪县,汉族,大学文化,原农行遂宁射洪支行副行长,捕前系农业发展银行大客户部负责人, 2005 年 12 月 25 日,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12 月 30 日经遂宁市检察院批准,次日由遂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遂宁市看守所。

    但是,有意思的是,农行遂宁市分行高层 7 月 7 日在与媒体记者通话中否认了该消息,并称,“如何挽回损失,须待法院判决后才确定。”而上述几人被警方控制的事实是 8 个多月前的事情。

    遂宁市检察院有关人士 7 月 7 日解释称,“整个案件公安机关是通过两次移交到遂宁市检察院的,已经开庭的是没有造成损失的部分,造成损失部分正由遂宁市检察院公诉处在负责处理。”而所谓的造成损失部分就是审计署披露的 1.32 亿元挪用资金中,约有 1.08 亿元被用于炒作银广厦 (00057.SZ) ,并造成了至少 7500 万元的损失。

    8 月 15 日,记者联系上了遂宁市中院一位副院长表示,“相关案子之所以没有判下来,就是这个损失标的不好界定,因为银广厦的问题没有解决。”

  有银行人士分析,其实涉案的遂宁农行相关支行在办理该贷款时,只要去证券登记公司查询一下,就可以完全避免该案件的发生。案件的发生,反映了农行内部存在监管失察的问题。审计署在报告中也建议农行要加大对基层分支机构的管理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基层分支机构“一把手”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