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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证监会联手实时监控国有股
国有股核查、筹备工作或已近尾声,目前中登公司正在进行相应的技术准备工作
日前,国资委与证监会均表示,将联手建立实时监测系统,对国有股份转让情况进行监管。业内人士认为,这表明针对国有股的核查、筹备工作已近尾声,国有股实时监控系统的建立,将强化大小非减持的信息披露,减缓其对市场的冲击力度。
实际上,对于大小非减持问题,国资委早在去年就出台了规范国有股转让等一系列措施加以规范,而国有股实行动态监管工作早在去年出台国有股三个文件时就已打下了政策基础。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国有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公司相关批复文件中对国有股东作出明确界定,并在国有股东名称后标注具体的国有股东标识,国有股东的标识为“SS”(State—ownedShareholder)。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以及国有股东或股票发行人的申请,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进行标识登记。
但一年来,大小非减持仍然成为困扰市场的主要问题,监管层一直对此高度重视。今年年初,国资委将监管工作重心转移到上市公司国有股上来,确保国有股有序流转成为今年国资委各大会议中的关键词。
据了解,今年以来,国资委进一步抓紧了对全国1500家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账户资料进行甄别和清理,中央企业各控股股东也在对初步甄别核查出来的各个企业及所属企业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进行核实,最大程度地保证核实结果准确,最后由国资委对其国有股东进行甄别和标注。
从国资委和证监会近日的表态来看,核查、筹备工作或已近尾声,目前中登公司正在进行相应的技术准备工作。该系统建立后,可以监控国有股东开户、过户、交易的全过程,从而实现了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动态实时监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该系统是国资委明确要建立的,从近期监管层的表态来看,应该运作的差不多了。该系统的建立强化了大小非减持的信息公开披露,对于违规减持起到了监测和控制的作用,对于介于违规减持与正常减持之前的行为,如减持4.99%的情况,可以起到及时引起监管层注意的作用,从而实现国资委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行为的监控以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中金投分析师崔晓黎表示,2009年证券市场将迎来大非解禁的高峰,虽然市场的整体股价水平较2007年10月份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下跌,但是相对于大小非投资者的持股成本而言,仍然具备可谓暴利的获利空间。前期小非违规减持的个案时有发生,并令市场不堪重负。一旦大非投资者趁火打劫,由于其巨大的数额,在市场萎靡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对股市造成重创。而建立国有股实时监测系统,进一步明确与监控央企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有利于减缓大小非减持对市场的冲击力度,并保证国家对于个别重要行业的控股权不出现流失。
外资恶意抽逃将纳入监管视线
“研究规范外资股东减持A股的资金汇兑等问题”、“加强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监管,防范外汇资金大规模流出”,这些词语出现在央行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并被业界认为是即将加强对资金异常外流监管的先兆。尤其是对前者的规范,将对资本市场的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央行上周五发布的2008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称,要“防范外汇资金大规模流出”,这在近年来央行报告中首次出现。
“热钱流入停止甚至出现逆转迹象”,这是国海证券热钱专题研究小组研究所得。该小组提供的研究报告称,按照“外汇储备增量——贸易顺差——FDI”的热钱估算方法,5月份约有190亿美元热钱流出, 6月份约有280亿美元热钱流出。而7月份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6.35%,比上月末低1.02个百分点,增速回落明显,也从侧面印证了外汇占款增速回落,热钱流入出现变化。
分析人士称,美元反弹,人民币升值减缓,同时国内部分经济数据出现增幅下滑的态势,在这种状况下,要预防投机性资金撤出所带来的风险。
为此,央行在年中工作会议就提出要增强金融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
在国务院公布的央行“三定”方案中新增设了汇率司。该司主要职责就包括研究、监测国际资本流动,并提出政策建议。民族证券分析师李媛表示,这可以更加细致地对汇率政策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跨境资本的流动监管。
“保持资产价格稳定,特别是人民币币值稳定,将是控制资本外流的重要途径”。国内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董秘向记者这样表示。
资本外流对证券市场和房地产的威胁无疑是最大的。外资股东减持A股的资金汇兑实际上属于资本项目的范畴。
修订后实施的外汇管理条例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和监测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同时,建立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的监管信息通报机制。
上述董秘认为,这些制度将对外资股东减持A股的资金汇兑形成一定程度上的制约。
管理层相关人士表示,必须采取措施避免资本通过伪报对外贸易、直接投资和资本项目如证券投资等形式的大规模外流。当前仍处于预防阶段,而非逆转既成趋势。但金融政策的制定应随着经济融入世界而具有前瞻性。
该人士认为,为实现“资本平衡流动”的目标,管理层可能会出台“适度严格”的针对非理性资金流出的监管措施。11年来首次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央行新设汇率司,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制度,这些都为新措施制定奠定了法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