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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刚刚铺好的村内道路再次遭遇高速路洪水侵袭后汲汲可危
“绿荫红房伟人装,气电水路暖人肠。愚公一呼齐上阵,山欢水笑绽容芳!”这是对河南省偃师市邙岭乡古路沟村全力建设新农村、改天换地富百姓的真实写照。然而,该村的“愚公”——村支部书记韩现章眼下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韩现章向记者表示:“因为村北100米处的高速公路破坏了原有的排水系统,我们村里800多亩土地连续15年被冲毁,光算粮食这一项,损失就超过千万元!还有,因为抗洪,我们的两名村民不幸身亡!4年来,河南高速路协同有关部门多次签订解决方案、协议,但是老百姓看到的是欺骗、愚弄和拖延!”
最让韩现章揪心的还有:村村通工程已经完工,但这样的成果恐怕最终还要被高速路造成的水患毁于一旦!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记者到当地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采访。
高速公路“造就”洪水
古路沟村隶属偃师市邙岭乡管辖,位于河南境内开洛(开封至洛阳)高速公路偃师段的南侧100米处。古路沟村村委主任席宏元告诉记者:“由于当初开洛高速公路设计不合理,只要遇到阴雨天气,全村群众就提心吊胆。特别是下暴雨,高速路上偃师段将近10平方公里的雨水形成洪水,‘兵’分几路,一齐冲向我们村,几乎要把我们这个村淹没。可以说,开洛高速路自建成后到现在十几年来,从没有让我们村里老百姓过上太平日子!我们为了整治村容村貌、为了平整土地,花费了巨大的代价,可是怎么也抵不住暴雨季节高速路洪水一两个钟头的冲毁!”
“现在这样的状况还在继续吗?”记者问。
“按照2003年6月我们与河南省水利厅、省环保局、省信访局、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等部门签订的协议,如果在当年9月底将有关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完成,我们就不会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再遇洪水了。可惜这个协议没有兑现,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年复一年的洪水猛兽,一天又一天地盼着能最终解决我们的问题。”韩现章忧心忡忡地说。
随后,村干部把我们领到“高速路水毁”后残存的田地、沟壑旁边,向记者诉说起连年来他们所经受的多场灾难。
开洛高速路年年让老百姓遭殃
1992年修建的开洛高速公路,在当年就让百姓们感受到了洪水的威猛和无情!
当年夏季,天降暴雨,洪水从7个正修建的涵洞内集中排出,一股脑儿灌入村内,近千亩庄稼绝收,800多亩土地被冲毁,村里包括修复土地在内的各项损失达50余万元。
1993年,古路沟村被共青团中央指定为偃师市共青开发区,并把该村列为沿黄治理工程重点项目区进行规划。借助“共青开发”的有利时机,全村400多户村民在村委的指导和带领下,开始从深沟老宅内陆续向坡岭上搬迁、转移居住,老村内只剩下一些孤寡老人、五保户及特困户。这让大部分百姓长长松了一口气。
可惜在1998年8月里,一场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冲毁了新中国解放以来“农业学大寨”时期修建的1700多米长的沟坪与梯田,共青开发区“共青林”以及村内窑洞、道路全部被毁,两名村民在这起事故中不幸遇难……
1999年,恰逢国土资源部号召全国上下实施土地复垦开发工程的良机,该村开始申报复垦项目,修建家园。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领导来到该村进行调研、查看,并决定划批数百万元建设资金给予支持。
然而,这几百万元的复垦工程最终也毁于一旦!
2001年秋,古路沟村4个村民组的300亩土地被冲垮塌陷,3个村民组的老宅全部被毁,村子3座水坝损毁,连接村庄与自然村(含大部分耕地)的惟一一座大桥下陷50厘米,岌岌可危。
如果说前面几场洪水还不能让人刻骨铭心的话,那么2002年的“9·11”水毁事件足以让人悲痛欲绝!
2002年9月11日晚,河南偃师普降大雨,当时古路沟村在一个钟头内降雨量就达60多毫米,开洛高速路偃师段10平方公里的道路积水汇合后形成洪水冲进该村,村内道路、树木、耕地以及村民房屋、学校、厂房、沟头防护、谷坊等水土保护设施彻底遭受水毁,直接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
老百姓多次求援最终不了了之
那么,古路沟村年年修建,高速路水年年冲毁。干部和群众就没有向上反映吗?
村干部韩现章苦笑着说:“高速路水患灾情连年不断,百姓们自发组织到市、省甚至中央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同时,市、县、乡各级领导也多次向有关单位报告,但最终都不了了之。”
2002年“9·11”水毁事件发生后,受灾的百姓们再次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呼吁、求救。中央领导同志曾就该村的《百姓告急书》做出批示,并责令有关部门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认真落实处理。
迫于社会各界多方压力,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12月两次派人到偃师古路沟村勘察水毁情况。然而让人气愤的是,对于连续十几年来古路沟百姓的受灾事件,河南高速路方面竟然声称“水毁事件”与高速路方面无关!
2002年12月27日,河南省交通厅向河南省政府递交了《关于尽快解决偃师市邙岭乡古路沟村“百姓告急”信访事件的请示》报告,要求省里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并特意强调:“请权威机构做出勘测鉴定结论后,水毁事件若与修建高速公路有关,我们将责成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赔偿群众损失。若水毁事件与修建高速公路无关,请地方政府向群众做好说服工作。”
2003年1月3日,时任河南省省长李成玉、副省长张洪华等领导做出批示,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实事求是,认真解决。”
2003年6月10日,由河南省水利厅、省环保局、省信访局、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洛阳市水利局、偃师市水利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河南省水利厅水保处杨汴通处长的带领下奔赴古路沟村进行现场调查,认定村民土地被冲毁的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的涵洞与交通合二为一集中排泄洪水造成的,并在偃师市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河南高速公路方面养护处胡敏处长表示:村民遭受水毁跟我们高速路方面无关,老天爷下雨谁能管得住!
而代表高速路方面的吕应臣处长表示:只要在调查鉴定后证明水毁事件是我们的责任,不要说赔偿几十万了,就是赔偿几百万、几千万,我们都愿意拿,我们都拿得起!
最后,在听取偃师市邙岭乡政府、偃师市水利局、洛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等方面的汇报后,该会议于2003年6月11日形成《会议纪要》:其一,河南高速路方面赔偿古路沟村2002年水毁损失60万元;其二,由洛阳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委托资质单位,在一个月内编制出该地段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尽快实施,在2003年9月底前全面完工。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河南省高速路责任方匆匆赔付了古路沟村民2002年一年的损失60万元之后,迟迟不予落实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问题,任由以后水毁事件的继续发生……
亲历一年又一年令人痛心的水毁场面,古路沟村45名党员联名愤然发出《党员们的最后一次呼吁》的求救信,向社会各界、各部门如实反映水毁灾情,然而最终都石沉大海。
高速路管理部门态度模糊行动迟缓
此前,该村干部曾经多次到管辖高速路偃师段的洛阳管理站、偃师管理站交涉有关水毁赔偿、防护工程建设等事宜,但是均无结果。洛阳管理站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赔偿事宜我们一直都在积极向上反映,但是处理决定权不在我们这一级。
2007年10月9日,为进一步了解开洛高速路连年水毁事件的真相以及对此事件的态度,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淮河路的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办公室,记者见到办公室袁主任。
袁主任向记者表示:关于水毁事件,我们高速路公司的领导非常重视,始终都在积极处理着。具体工作是由公司的养护处负责的。当初我们公司和省交通厅同该村共同签署有协议,双方都很满意,现在他们(村民)又要说事,说明他们别有用心。
“当初签订的协议能拿出来看看吗?”记者追问。
“今天肯定不行,这类文件都在下属公司存放,随后我们准备一下。”袁主任表示。
袁主任又告诉记者:领导回来后,我会及时汇报这一情况的,三天以后给你答复。
第三天下午,记者试图与其取得联系,直到后来连续几天努力,电话那头始终都是无人接听后转为传真方式。
古路沟村的一名老党员席长安告诉记者:“今年夏季雨水不多,汛期也已经过去,只是进入村子的一条道路下陷了十几公分,可是暴雨无情,究竟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故,真的很难说。”
记者手记
在党和政府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河南省高速路管理部门对百姓的困难置若罔闻,迟迟不解决百姓的根本问题,致使当地群众损失惨重。
“土地是百姓的命根子”。百姓没有了土地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基础。面对心里流血的古路沟村百姓,记者不禁要问:开洛高速路自建成后到现在已经有十几年了,由于道路排水设施不科学,洪水每年几乎都要把整个村子淹没。为了保住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村百姓每年都要花巨大的代价,可是修完之后的工程怎能抵住暴雨季节高速路洪水一两个钟头的冲毁!古路沟村百姓为此已经十多年没有好日子过了。
我们不禁要问:古路沟村百姓这十多年的损失谁来赔偿,河南省高速路管理部门明明知情为何不能尽快解决?古路沟村百姓为此究竟还要撑多久?
我们真诚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落实党的十七大要求,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尽快解决古路沟村百姓的水患问题,别让古路沟村百姓心里继续淌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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