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是临桂县邮政局茶洞邮政所主任,手中掌握着不少资金。朋友莫某找他借钱,王某明知对方是在做非法生意,仍挪用了 67000元借给她,致使国家财产无端流失。日前,王某被临桂县法院依法判处 4年有期徒刑。
王某年轻有为, 26岁就当上茶洞邮政所主任,可谓前途无量,王某也因此有些自鸣得意,常在外人面前摆阔,久而久之,贪念渐长。从今年 1月 25日至 2月 19日期间,他利用经办汇兑业务过程,先后 7次采用伪造领款人身份证号码和抄袭填写领款人身份证号码的手段,冒领谢某等 8人的汇款共计 15200元归自己使用。
王某把这些钱用来吃喝玩乐,交上了不少习惯不良的朋友。他们觉得王某能耐蛮大,常找他帮忙。有一次,莫某受朋友之托,带两名女子到马来西亚歌舞厅“坐台”。莫某打电话找到王某,请求借钱。王某了解到事情原委后,明知道对方是在干犯法的事情,仍答应帮忙,擅自从邮政所汇兑备用金账户中挪用出现金 6万多元公款,寄给了莫某。直至案发,莫某都未还回这 6万多元。
法院认为,王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侵吞公共财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遂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