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邮政储蓄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在全面、系统地整理、分析邮政储蓄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归纳了邮政储蓄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进而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建议。 一、操作风险表现形式 (一)内部利益冲突初步显现。邮政储蓄银行特殊的委托代理经营模式,形成自营机构与代理机构两大体系,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中国银监会规定,邮政储蓄银行为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二类支行与代理营业机构风险管理、案件防控怠于尽职、“代而不理”,甚至出现与邮政储蓄银行的管理摩擦。如个别县(市)二类支行及代理营业机构中间业务交易凭证不按规定交由一级支行事后监督审核,而是交由邮政局的内设机构——代理金融业务局进行监督。 (二)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核算系统主要包括财务、储蓄、信贷、对公等,并建立了四套会计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表和利润表,各报表之间科目、口径可比性较差,难以实现“并表管理”和把握总体风险。从操作层面看,邮政储蓄银行为分支机构设立了会计、公司、储蓄、汇兑、信贷、理财、保险等业务处理与应用系统,各系统之间相互独立、互不兼容,造成从业人员具有不同的系统角色,为逆流程操作提供了基础。此外,电子稽查系统不完善,远程监管系统尚未建设,难以实现系统统一的风险管控。 (三)部分业务流程存在缺陷。邮政储蓄银行全款交易后按揭贷款流程未设置独立的放款审核岗位或部门进行贷款资金支付审核管理,未对贷款用途做出明确约定,缺少贷后管理尽职要求;个人二手房贷款操作规程未要求调查、审核借款人家庭实有住房情况,不能确定借款人住房套数,只能凭借经验主观、机械地进行利率定价。 (四)个别贷款产品存在瑕疵。邮政储蓄银行二手房贷款产品未要求定期对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及信用、担保情况变化等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全款交易后按揭贷款未按照审慎规则设定借款人房产支出与收入控制比。同时,贷款新规落实不严,面谈制度执行不到位,诚信申贷原则不贯彻,客户承诺及免责声明缺失。 (五)市场营销尽职不到位。邮政储蓄银行部分代理保险、理财产品风险披露不充分,未履行“诚实告知”义务,甚至误导客户投保或投资,未按监管规定要求客户进行风险语句抄录问题普遍,易诱发客户投诉及争议纠纷。同时,部分市场营销人员在客户选择、业务发起及风险暴露方面,不按规定审查借款人信用状况,对借款人还款意愿、担保及偿债能力评估不充分,为争余额、扩份额而放松授信条件,致使顶冒名贷款、贷款挪用、超过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贷款问题广泛存在。 (六)从业人员操作风险意识较低。在邮政储蓄银行与邮政局的委托代理体制下,代理营业机构从业人员受储蓄、汇兑、代理保险等银行业务与信函、包裹、物流、速递等邮政普遍业务的双重考核,再加上整体素质不高、收入偏低,造成人员流动过快,部分机构已经陷入从业人员素质螺旋式下降“漩涡”。此外,潜在涉嫌违法劳动用工及劳资纠纷,工伤保险、劳保待遇、医疗保险等不落实,也是导致前台熟练柜员流失较为严重的重要因素。 (七)部分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不达标。银监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银监发〔2009〕9号)规定“熟悉银行业务的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50%以上的从业人员有1年以上银行业工作的经历……”。事实上,部分代理营业机构人员仍未达到最低要求,要求从业人员具有1年以上的银行业从业经历存在现实性困难。随着二类支行改革进程加快,因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时间短、人员新,大多数人员达不到高管任职的从业年限,导致一类支行高管缺失问题突出。由此,造成无法进行正常的一类支行高管人员交流、二类支行及代理机构前台柜员轮岗轮调、强制休假。 (八)部分机构安防设施不达标。现行体制下,邮政储蓄银行的守库押运由邮政局负责,因邮政局安防投入不足,造成部分二类支行、代理营业机构安防基础设施不达标,特别是银行业务库、安全门等行业要求与标准不断提高,邮政局未能及时升级更新换代,导致银行业务库、防护门、视频监控装置等安全防护能力级别“自然降低”,抗暴力侵害能力低下。 (九)“内部欺诈”型交易比较普遍。“内部欺诈”型交易集中体现在“未经授权办理业务”方面,重点领域是存款及柜台业务,主要人员是二类支行及代理营业机构临柜柜员。突出表现:一是部分代理营业机构内部制度执行力不足,有章不循、违规操作问题较为普遍。如,存在空存空取、调剂现金等大额反交易,现金交接不在监控可视范围,营业终了不按规定核对账务。二是“流程银行”意识薄弱。在存款及柜台业务领域,二类支行和代理营业机构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感觉代替规程,业务操作随意性较为突出。如,不按规定验视存单(折)、办理大额存取款,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进入系统办理业务。三是人员异常行为监控不到位。工员账户监控薄弱,异常行为排查不彻底。如,利用从业人员个人账户过渡客户资金、ATM长款以及其他不规范操作。 (十)执行交割流程管理不到位。因部分前台柜员素质技能较低,导致“系统误操作”,造成出纳长短款频繁发生。个别柜员未经批准登录客户账户,未经授权违规修改客户信息,违规办理挂失冲正、密码重置等特殊交易。现金交易不按规定交割,违规保管客户现金、存折、绿卡等物品。守库押运、寄发对账单等外包风险边界不清晰,未严格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甚至蓄意隐瞒案件,使得同质同类问题难以彻底整改。 二、治理对策 (一)加快操作风险“三道防线”建设,建立健全管控机制。推动邮政储蓄银行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管的稳健做法》,建立操作风险“三道防线”。一是强化业务条线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在于内部控制而不在于外部检查”。因此,需要强化邮政储蓄银行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管理约束,稳健地治理操作风险,并在业务单元、产品组合中进行识别与管理,发挥操作风险管控的基础性作用。二是设立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CORF)。负责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组织架构运行,收集操作风险信息,计量风险,编制报表,并进行报告。三是进行独立检查与评估。加强审计合规部门的操作风险评估与审查,形成操作风险管控的合力。 (二)加快操作风险“四个体系”建设,改进优化管控流程。一是组织体系。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建立专门的内部机构组织体系,负责确定操作风险管理策略、目标、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控。二是监测体系。邮政储蓄银行一级支行、一类支行、二类支行及代理营业机构按照“分级监测、逐级上报”原则,监测操作风险事件发生的类型、种类及数量等,形成立体化的监测体系。三是控制体系。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根据监测到的操作风险发生概率及损失分布,确定操作风险防控重点,拟订控制措施,整体推进,分级落实,形成“上下一体”的控制体系。四是评估体系。邮政储蓄银行二级分行以审计或合规部门为中心,定期对操作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纠错正误,实现操作风险管理良性运转。 (三)加快问题整改“三项机制”建设,增强自动纠错功能。一是建立问题整改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形成“自下而上”、举一反三的自查自纠机制,一动全动,一改全改。二是建立问题整改的联动机制。采取邮政储蓄银行与同级邮政局联动,邮政储蓄银行系统内上下联动,邮政局系统内上下联动,构建问题整改的立体网络,达到问题整改的“多米诺”效应。三是建立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梳理、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用制度说话,用制度评判,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同时,注重激发从业人员良好的精神状态,培育和倡导合规文化,把问题整改转化为主动合规,增强操作风险免疫力。 (四)加快操作风险“四个方面”投入,全面实现机构网点升级改造。指导和推动邮政储蓄银行结合二类支行改革,制定《机构网点布局调整优化方案》,明确安全防护能力级别和要求,有序推进机构网点升级。一是加大人力投入。建立安全防护专职人员队伍,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实现机构网点安全防护的专业化。二是加大物力投入。按照升级达标规划和安全防护能力要求,将缺失的安防设施安装齐全,把陈旧的安防设备淘汰置换,使落后的安防机具在不同安防等级、区域之间物尽其用,建立安防设施台账,实施系统化、动态化管理。三是加大财力投入。制定科学的安防投入预算,根据“重点优先、低级优先”的原则,持续加大安防基础设施投资。四是加大技术投入。在不断加大安防硬件建设的同时,持续加大软件的改善、技术的投入,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安防集约化管理。 (五)加快教育培训“四个提升”,巩固操作风险管理基础与环境。推动邮政储蓄银行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和巩固操作风险管控的基础,塑造风险文化、合规文化,提高从业人员整体职业操守。一是银行化提升。强力推进二类支行、代理营业机构从业人员的银行化教育培训,统一操作风险政策、目标、措施和要求,从体制上解决操作风险“代而不理”问题。二是综合素质提升。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时间短、人员新、从业经验少、风险意识不强,急切需要在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加强操作风险管控的教育培训。三是教育培训提升。修订和完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将市场营销与风险管理进行有效对接和深度衔接,适当增加操作风险管控的学习比重。四是人才引进提升。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风险管理人才,特别是操作风险管理“专才”较为稀缺,需要提升风险管理人才引进的层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