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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稷山县农村信用社实行统一法人后,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统一法人社优势。根据省联社的指导意见和市联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对全县贷款实行分类管理、专业化经营的管理办法。
贷款分类管理就是对农村信用社按照农业型、城区型、企业型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信用社经营不同类别的信贷产品,执行不同类别的信贷政策,准入标准和管理办法。专业化经营就是不同类型的信用社按照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服务不同类别的客户,推行不同类型的信贷产品。具体做法是:细划区域,重新布局,全面推行分类管理、专业化经营。根据区域经济和信贷服务范围,全县信用社分为三个类型。即:一是农业型信用社,主要经营小额农贷,服务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管村、杨赵、西社、路村、化峪、下迪、蔡村、翟店、太阳、修善和清河十一个信用社为农业型信用社,服务对象为辖内农户和在农村的部分商户,主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二是城区型信用社,服务城市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商贸流通公司。城关、兴稷两个信用社为城区型信用社,服务对象为城镇居民和信用商户,主要发放城市居民生活贷款和信用商户流资贷款。三是联社营业部集中力量,服务涉农中小企业。联社营业部为企业型信用社,服务对象为全县辖内涉农中小企业,主要为非自然人核心客户和高端客户提供短期流资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