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拟首次对资产管理公司主业经营,提出资本充足率不低於8%的指标要求. 报导援引接近监管层的消息人士并称,银监会已制定出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料1月前後相关文件有可能向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机构正式下发. "银监会要求资产管理公司主业经营的最低资本要求不低於8%,与银行业标准相同,"报导援引上述消息人士指出. 不过,8%的监管红线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压力并不大,尽管未具体测算,因为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规模并不大,资本充足率要高於此标准.他说,"尤其信达高出很多",所以资产管理公司并无太大融资压力. 此前,资产管理公司从无测算并定期报告过其法人公司及集团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情况.银监会於2011年3月10日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是目前针对资产管理公司唯一系统性监管办法. 而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包括资本充足性、杠杆管理、资产质量、流动性、大额风险集中度、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具体监管指标,及详细的统计口径与计算方法,是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或定量监管的必备工具.也只有如此,整个行业监管才具备可操作性. 另外,消息人士还称,各监管指标值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或有一个达标期限,具体日期尚不得而知,应以发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