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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监局成立四年来,在中国银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银监会“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监管新理念,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对银行业机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监管工作有效性明显提高,促进了全省银行业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稳步前进,在经济社会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坚持把维护银行业稳定、促进银行业科学发展作为加强有效监管的根本要求。青海银监局综合运用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延伸检查、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对银行业风险的有效监控,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经营、理性发展。通过以风险控制为目的的各类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实现持续性监管的要求,起到了揭示银行业风险,防范银行业风险的作用。四年来,妥善处置了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金融机构和相关责任人,深入开展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银行业案件数量得到有效控制,案件查防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为全省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坚持把维护存款人的利益、提高金融发展与服务水平作为加强有效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青海银监局把加强金融监管和推动金融创新结合起来,全面发挥银行业在配置资源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功能,不断改善银行业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拓展以电子银行、银行卡、个人理财为主的新业务,满足市场客户需求。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从改革信贷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入手,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积极解决窗口服务排长队、节假日休业带来的银行服务不便利等问题,全省银行业的服务环境、服务效率、服务管理得到明显改善。着力从公众教育和服务入手,在全省银行业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为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开辟了新园地、新渠道。
坚持把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建立健全资本约束机制作为加强有效监管的着力点。四年来,青海银监局把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建设作为坚持不懈的监管目标任务。督促全省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健全法人公司治理结构的辅导和监管,准确界定“三会一层”的职责,充分发挥公司治理在风险管控中的作用,促使地方银行业法人机构逐步建立起了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加强和规范对全省银行业内部控制建设的考核评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和制度执行力建设,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独立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起了一套有效的内部控制与管理机制,构筑了全省银行业风险监管与管理的内部防线和微观基础。目前,全省银行业风险内控机制逐步形成,内控效果不断提高。
坚持把推进银行业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加强有效监管的重要途径。青海银监局积极实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引导辖区国有商业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建立现代金融制度。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省各国有商业银行在转换经营理念、提升业务创新能力、优化收入结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政策性银行业改革、邮政储蓄机构改革步伐加快,正在逐步实现商业化转型。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工作,全省农村信用社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资本进一步充实,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步入自建立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积极开展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试点工作。乐都县雨润镇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称多县清水河富民农村资金互助社、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国开村镇银行已正式开业,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金融支持,有力地促进了青海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年来,青海银监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通过实施有效监管,促进了全省银行业改革与发展,全省银行业经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经营绩效指标大幅提升,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资产质量明显提高。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持续保持“双下降”。2003年至2007年四年间,贷款不良率下降了9.08个百分点。二是资本实力显著增强。截至2007年10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为1298.40亿元,负债总额为1282.30亿元,较2003年同期分别增长了585.32亿元和574.83亿元。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了10.01%。三是整体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损失拨备缺口逐年减少,拨备覆盖率逐年上升。截至2007年10月末,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拨备覆盖率较2003年底分别提高了42.47、5.35个百分点。四是盈利能力明显增强。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实现扭亏为盈,由2003年10月末的亏损3.31亿元,到2007年10月末盈利13.67亿元。收入结构发生积极变化,盈利手段和渠道进一步增加,财务可持续能力有较大提高,为全省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