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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两高一剩”调控力度和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大,加上宏观调控政策组合效应的不断释放,对银行业风险管理和科学定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近日,为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优化信贷结构,有效防控风险,北京银监局提出四条监管要求:
一是加强信息收集和行业研究,有保有压。认真学习和自觉贯彻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加强对产业政策的研究和行业、环保、财税信息的收集分析。要有保有压,加强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做好投资咨询、资金清算、现金管理等金融服务。继续强化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严把“两高”贷款闸门,认真落实对“两高一剩”行业的调控要求。
二是盘活存量。对存量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要进行持续监测,逐步进行压缩和回收。对能耗、污染不达标,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贷款企业,要坚决收回贷款;对能耗、污染虽然达标但不稳定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贷款企业,要调整贷款期限,压缩贷款规模,提高专项准备,从严评定贷款等级。
三是密切关注高校贷款、收费公路贷款,合理控制增量贷款,加强贷后的跟踪管理,及时清收可能出现问题的贷款,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和政策性风险。
四是紧密追踪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整政策,完善房地产行业风险约束和预警机制,审慎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严禁向“四证”不齐全和自有资金不足35%的项目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严禁以流动资金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严禁向主体结构未封顶和乡产权项目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严禁违反首付款比例规定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在近日召开的北京银监局2007年年中工作会议上,该局提出下半年要更加注重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将“密切关注宏观调控带来的风险,提高监管工作敏感性”列为该局重点工作之一。下半年,该局将密切关注在货币政策调整的环境下,价格增长因素对银行信贷资产的影响,提高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监管的敏感度,认真落实对高校、公路等贷款的风险管控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的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