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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2008年度《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认为 金融业改革不断深化区域金融运行平稳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正式发布2008年度《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报告客观反映了我国不同地区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最新进展,全面介绍了各地区经济发展、金融改革创新成绩以及金融稳定状况,及时揭示了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中需要关注的潜在风险,并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
2008年《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由主报告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稳定报告摘要两大部分构成。其中主报告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概述,第二、三、四部分重点评估分析了区域经济运行状况、分行业和分地区的区域金融稳定状况,第五部分为总体评估和政策建议。为进一步提高区域金融稳定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2008年《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首次尝试运用以层次分析法和专家评价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法对各地区金融稳定状况进行了定量评估。报告各部分还穿插了有关专栏、案例与专题材料,以求对相关问题进一步说明。
报告指出,从总体评估来看,2007年全国各地区经济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结构性调整初显成效,经济运行质量继续提高,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改善。从金融领域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金融业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继续扩大,区域金融运行平稳;各地区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业务均实现大幅增长,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盈利能力迅速提升,收入结构发生积极变化,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逐步健全,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区域金融稳定性有所增强。在金融市场方面,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参与主体不断增加,基础性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市场活跃度显著提高;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工具和技术等方面的创新不断推出。同时,金融生态环境继续改善,支付体系、征信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区域金融稳定的微观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但各地区经济金融发展中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主要包括物价上行压力持续增大、区域经济增长对投资的依赖依然较强、银行业信贷结构矛盾未能有效缓解、金融市场大幅振荡等。
为此,报告提示需要结合各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关注各地区具有区域特点的潜在问题,例如:东部地区需要较多地关注外贸依存度过高、外资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导致竞争加剧、金融市场创新基础仍待加强等问题;中部地区在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过程中,产业结构调整压力进一步加大,非金融企业部门和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可能受到影响;西部地区信贷投向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民间借贷仍需进一步规范,证券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东北地区经济发展重化工业特点依旧突出,缺乏有特色、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报告建议各地区要继续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调整地区经济发展方式,改善经济运行基础;密切关注各地区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继续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加快金融业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各地区金融机构竞争实力;鼓励发展直接融资,积极改善各地区融资结构;健全完善区域金融体系,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据介绍,区域金融稳定评估对于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中国人民银行系统针对我国不同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特点及地区间差异,积极开展区域金融稳定状况的分析评估和报告撰写工作。从2007年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开始定期发布《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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