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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央行发布公告表示,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8年7月17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8年第八十二期、第八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第八十二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最高发行量170亿元,缴款日为2008年7月18日,起息日为2008年7月18日,到期日为2008年10月17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第八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6个月(182天),最高发行量200亿元,缴款日为2008年7月18日,起息日为2008年7月18日,到期日为2009年1月16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