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金诚(1106)号—呼和佳地商业地产租金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由华宸信托发行的一款集合信托计划。该计划推介期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0日,信托期限为1年,资金门槛为50万元,发行规模为6200万元,资金运用方式为权益投资,资金投向房地产,不保本。 收益描述: 预计年收益率:50万元(含)--100万元9%/年,100万元(含)—300万元10.5%/年、300万元(含)以上11.5%/年,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维持不变。如果信托计划满12个月后未结束而进入延长期,则在延长期内受益人的预计收益率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50%。 资金运用: 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呼和浩特市佳地房地产公司(简称“佳地公司”)持有的商业地产的未来10年的总价值为两亿元的租金收益权。信托利益的来源为融资期间的租金收益。 担保情况: 1、抵押担保:佳地房地产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佳地商街的8409平米已建成并取得房本的底商作为本次融资的抵押物,抵押物总建筑面积8409平方米,评估价值1.84亿元,抵押率为40%,每平米抵押物分摊的信托融资本息为8600元/平方米,如果佳地房地产公司不能偿还信托融资本息,受托人可以较为容易的处置抵押房产,用处置所得顺利结束信托计划。 2、保证担保:佳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范玫子女士对信托融资本息的偿付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产品特点: 1、高收益:信托计划期限内年预计信托收益率为9%-11.5%/年。是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2.7-3.5倍。 2、低风险:佳地房地产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佳地商街的8409平米已建成并取得房本的底商作为本次融资的抵押物,抵押物总建筑面积8409平方米,评估价值1.84亿元,抵押率为40%,每平米抵押物分摊的信托融资本息为8600元/平方米,如果佳地房地产公司不能偿还信托融资本息,受托人可以较为容易的处置抵押房产,用处置所得顺利结束信托计划。 3、可转让:信托受益权认购后,经受托人审核登记后,可协助办理转让手续。 4、独立管理:信托一经成立,信托财产即成为一种独立运作的财产,在单独 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内封闭管理,仅服务于指定信托目的,独立于受托人自有财产及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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