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管理包括贷后检查、风险监管与预警、贷款展期、不良贷款管理、贷款本息收回、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等内容,它是信贷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风险防范最重要的一环。结合实际工作,本人认为贷后管理是我们农村信用社的薄弱环节,“重贷轻管”的思想根深蒂固,为经营和发展埋下了潜在的风险,成为目前乃至较长时期内我们应该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贷后管理工作缺位的现状 1、风险防范和合规意识淡薄,贷后管理意识不到位。 目前,农村信用社受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信贷扩张冲动、缺乏长远发展规划、信用体系不完善、信贷队伍综合素质不高等因素的影响,使得“重贷轻管”的思想依然占据高位。部分信贷人员甚至全部依赖贷前调查,误以为贷前进行了严格的调查、分析、论证、落实了第二还款来源,就高枕无忧了,认为贷后管理只是流于形式。甚至认为只要贷前调查好了,贷中审查过关了,贷款就可以高枕无忧了,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造成了贷后管理意识的缺位,形成了信贷资产的潜在风险。 疏于检查,贷后跟踪管理不到位。 信贷员在贷款放出后,特别是农户贷款放出后,大多都在贷款到期前几天电话通知客户,进行催收,很少能跟踪检查贷款是否按照贷款用途使用,是否存在贷款挪用现象,很少关注客户的经营管理情况及现金流情况,不能及时发现风险,及时进行风险预警。信贷档案管理混乱,部分存在资料不全、不详细等现象,大部分没有首次跟踪检查记录。 2、贷款监督体系仍需完善,贷后监督检查不到位。伴随“风险防控年”的到来,无论是省联社,还是驻市办事处都加大了对于基层网点贷款的检查力度,旨在加强信用社案件风险防控工作。在检查中,贷后管理薄弱是反映最多、最普遍的问题。据统计发现,部分网点对贷后日常检查次数不够,如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检查一年1次;个体工商户贷款检查一年最多2次,公司类贷款一年检查平均1~3次。由于未按时发送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导致贷款超过诉讼时效等现象依然存在。另外,大多数时候仅仅立足于贷款检查,而侧重于对借款户的检查却不够突出。换句话说,对借款户的经营活动情况掌握的少,股份变化、重组、外地投资等往往不清楚,缺少明确的应对规则,形成了一个风险“真空”点。再者,有的信用社受外加条件的限制,基层社信贷员少,贷款笔数多,金额小,且地域分散,一名信贷员平均得管理数百笔的贷款。检查往往采取联社及信用社自查、上级部门抽查,这种“蜻蜓点水”式的检查对降低贷款风险、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 3、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不对称,贷后管理可参考的信息来源不足。信息系统建设的不完善性和不对称性对我们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的进行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一方面从外部因素来讲,虽然人民银行设立了企业和个人征信查询系统,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许多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借款人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现象屡见不鲜,有些银行甚至为恶性竞争,相互封锁信息,或提供假信息,加大了信息的不完善性和对称性;另一方面从内部因素来说,我们农村信用社内部信息共享不足,先前的信贷系统,虽然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是也仅仅是能够为独立的某个营业网点的信贷人员提供一些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无法实现本地区网点间的资源共享。再者,加之工商、税务、产权登记、法院等部门信息封闭,查询难度大,再加上客户自身的有意隐瞒,致使信贷管理人员获得的信息具有滞后性和不全面性,对借款人已经显现或未显现的潜在风险无超前分析,预警能力。这样就导致了贷后检查方式简单、内容单一,只是填制贷后检查跟踪表而已。信贷员对日常性资料积累和信息收集工作无法重视,对借款户综合信息反馈不及时,对市场的影响因素和变动趋势预测把握不准,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和情况缺乏系统、科学的整理,信息分析基本呈真空状态,难以对借款户进行及时、准确的风险评价。 二、加强贷后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观念创新,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贷后管理要与我们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加强信贷员素质及职业道德的培育,要引导信贷全体人员从根本上转变“重贷轻管”的观念,充分认识和理解贷后管理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并贯穿到管理工作的整个过程。要加强对信贷人员职业技能专业培训,寻找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使各种风险被扼杀在萌芽状态;要组织信贷员定期学习和讨论,提高其辨别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增强贷后风险识别的敏感性;要注重对信贷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的培养,使全体信贷人员树立尽职管理观念,防范出现新的道德风险。 (二)加强管理创新,提高贷后管理水平 1、在贷后管理制度上的创新。首先,要完善贷后管理制度,依据客户的不同类型、经营行业风险高低、盈利能力或者市场竞争能力的不同,进行筛选归类,评定不同的等级,设计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贷后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操作程序和考核办法。其次,要建立客户时时分析制度,时刻密切关注客户经营行业情况、还款能力、还款意图、抵、质押物变现能力,建立真实、全面的统计登记制度,要抵制“形式主义”,要建立重大、异常情况报告和处理制度,第一时间控制风险。第三,建立必要的沟通制度,应定期组织不同网点、机构信贷人员开展工作讨论、交流,以便发现、研究和解决新问题,也使信贷员在制度讨论中受到启发,提高识别能力。第四,建立检查制度,定期检查信贷员提供的关于借款人偿债能力的指标及日常财务状况的分析报告,而且每隔一段时间调整部分考核指标的标准,从而督促信贷员经常进行贷后检查。第五,完善贷后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信贷管理各岗位和环节的贷后管理的责任,明确问题贷款的上报时限和处理时限,对未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和风险预警,导致贷款形成不良、欠息及其他损失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罚,并限期整改,整改不位的要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到位。 2、贷后管理方法上的创新。要把信贷业务的考核重心放在贷款管理上,要重点考核贷款的催收情况,资产保全情况,到期收息、收本情况以及到期收回率。强化定期不定期的贷后检查,及时掌握可能影响信贷安全的各类信息,以便立即采取手段防范和化解措施。首先,在建立和完善贷后检查考核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按月监控,按季评比,按年考核升降情况,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其次,建立完善高效、动态的信贷问题台账管理系统。有效利用手工台账,及时记录、整理日常贷后检查的最新情况,对异常情况要及时登记和报告,定期撰写详实的检查报告。在继续应用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系统的同时,充分完善新的信贷管理系统,实行不同岗位独立操作,分级管理和审核,对于已经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变化的客户信息及时补录,实现信贷台账信息的及时准确、实时汇集和资源共享,提高贷后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3、贷后管理信息来源上的创新。信息工作是贷后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加强对贷后客户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充分利用人行征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经营决策系统、身份联网核查系统等,及时掌握客户信用状况,充分利用当地政府、税务、工商、土地、房产等部门发布的信息,掌握客户管理动态和经营情况。 (三)强化机制创新,综合防范贷后风险 信贷风险管理应注重端口前移,早防御、早发现,把信贷风险厄制在萌芽状态,只有紧紧依靠信贷员尽职工作,才能为信用社赢得资产保全的宝贵时机,为此,要建立以信贷员为核心的早期发现机制。 1、在激励机制上不断进行创新。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摒弃信贷管理中一切不合时宜的做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贷款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信贷人员营销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多种途径引进、充实信贷营销人员,提高综合素质,鼓励员工从围绕发展本地区特色经济入手,积极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和个体小额农户经营贷款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农民扩大再生产和调整产业结构的资金需求。对因创新而形成的不良贷款,要综合各种因素加以分析,实事求是地落实相关责任,使创新人员能够轻装上阵,敢于创新,愿意创新。 2、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一方面,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利用各种工具,加强信息来源,对于每笔贷款贷前、贷中、贷后进行全面分析预测风险。要及早发现风险苗头,并提出有效的防范对策。一要信贷员自身要加强知识学习能力,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方针和政策动态。对于一些受政策因素影响大、贷款金额大的贷款户,更要注意掌握最新的国家政策信息,拓宽业务信息面,增强全局敏感性,把握来自宏观方面的风险。二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个人征信系统,通过查阅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有利于作出正确决策。三要对处于不同阶段的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关注,对于产品处于成长期且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优先予以支持;对产品处于成熟期的企业,要维持现状,并对其予以关注;若企业的产品处于成熟期与衰退期的过渡时期,就必须考虑适时收回贷款。 另一方面,对可能形成的风险和已形成的风险,其贷后管理必须抓住关键点和突破口,采取针对性策略,主动转移和规避风险。所以,在工作对象上,要善于捕捉信息,找准目标,集中攻关;在工作手段上,必须将依法管贷贯穿于贷款风险防范的全过程;在工作方式上,要根据贷款对象、贷款金额、贷款周期和贷款风险程度等情况,分门别类,灵活多变,切实有效地防范贷后风险。通常而言,对已经形成风险的贷款,就要考虑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债权。但是就目前情况看,依法收贷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执行难”。同时,一旦法庭相见,银企合作关系往往就会破裂和终结,这意味着信用社还要为此付出某种不可忽略的机会成本。可见,仅仅依靠法律手段是不够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不良贷款客户,采用不同的措施,综合和灵活运用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手段来防范贷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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