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的下发,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全国各地全面推开。内蒙古镶黄旗农村信用社也进入了改革大军的行列。各项扶持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为农村信用社推进改革带来了动力和信心,让多年来背负沉重历史包袱的农村信用社获得喘息的机会,能够轻装上阵,加速发展。笔者近日对镶黄旗农村信用社“十一五”期间改革发展的现状进行了调查。 改革发展取得成效 存、贷款等主要金融业务持续快速增长。2010年末,镶黄旗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31059万元,占全旗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的比重为45.4%。五年来各项存款年均递增34.9%。2010年末,各项贷款余额达20276万元,占全旗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比重为90.1%。五年来各项贷款年均递增39.6%。 立足“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年来镶黄旗农村信用社累计投放涉农贷款4465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牧业发展、畜产品流通和畜产品加工等生产环节。2010年末,涉农贷款余额达15462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6.3%,其中农户贷款余额为13944万元。在加大支持“三农”的同时,重点扶持了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2010年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1385万元,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为2417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余额为139万元。 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2010年年末,净盈利562万元,较上年多盈利238万元,增长73.5%,比2005年多盈利550万元。2010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11.9%,比2005年提高7.3个百分点。 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首先,资产质量明显改善,盈利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10年年末,镶黄旗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2.3%和11.9%,与改革之初相比,分别下降25.5个百分点和提高5.7个百分点。五年来共计实现净盈利1248万元。其次,支持“三农”贷款投放不断增加,支农力度明显加大。2010年末农业贷款15462万元,占各项贷款比例为76.3%。第三,改革产权制度开始起步,法人治理架构初步建立。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潜在风险大,抵抗风险能力弱,相应的政策保护措施缺失。镶黄旗属纯牧业地区,畜牧业基础薄弱,产业化发展缓慢,科技含量低,畜牧业生产风险高、效益低。畜牧业保险体制不完善,社会担保机制不健全。农村信用社虽然每年都按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但相对于农牧业受损带来的风险只是杯水车薪。 内控制度不完善,竞争意识不强。部分农村信用社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内控执行力差,有章不循,风险管理意识薄弱,信贷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到位,“三查”制度、审贷分离制度流于形式,贷款管理不规范,贷款形态反映不真实,有的信用社违规办理借新还旧业务。 产权关系仍需要进一步明晰。农村信用社的产权不明晰,管理责任不落实,很难实现“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的现代企业管理目标。 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主要存在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各自的职责分工尚不明确,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分离,股东会和理事会很难对信用社法人代表实施有效地监督和制约。 对策与建议 建立和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和社会担保机制,依法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农牧业等弱势产业保险制度。按照“政府政策扶持、公司商业运作”的模式,积极发展以分散农牧业风险、补偿农牧业损失为主要功能的多种类型的农牧业保险机构。二是建立社会担保机制。完善担保业务运行机制,实现担保机构、借款人、农村信用社“共赢”;要扩大与担保机构的合作空间,合理确立风险分担比例,探索多渠道、多途径支持经济发展的新路子。三是建立农信社存款保险制度。通过设立农村信用社存款保险基金,完善信用社的自我补偿功能,切实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创新经营理念,强化内控制度,促进信用社合规经营。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加强金融业务创新,大力推进中间产品创新。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实现有效的内部审计和监控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实行贷款、财务的全面公开制度,依法扩大公开和监督的范围,确保各项内控制度落实到位。 以明晰产权关系为抓手,激活信用社发展动力。充分结合地区实际,选择既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又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组织形式;把明晰产权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内部管理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一套决策、管理、监督相互制衡以及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以完善法人治理为重点,着力提高信用社决策能力。严格界定“三会”的职责,严格实行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的分离,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统一协调、相互监督制约的新型法人治理结构。人民银行、银监局要将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性作为后续监测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农村信用社要及时提出监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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