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钟红涛)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九年定位“三农问题”,也是中央首次聚焦农业科技。文件紧紧围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这个中心任务,突出强调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论述,出台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必将大大推动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农村信用社(包括农商行、农合行)在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支持科技兴农中大有可为。 切实转变金融服务方式。当前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新形势,对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农信社信贷人员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信贷工作,仅懂金融知识是不够的,还要懂农业技术。必须改变只管放贷、收贷的传统做法,加大对农民科技知识的培训。一方面,加强与职业教育部门的合作,请职业教育部门对农信社信贷人员培训农业技术知识,让信贷人员成为农业科技的行家能手。另一方面,加强与农业科技部门的合作,将农信社信贷人员聘为科技特派员,与县(市)、乡(镇)农业科技服务部门实现有效对接,帮助农民选择经营项目,培训农业生产技术,解决农民生产中的技术问题,为农业生产与农业技术之间搭建起有效的沟通桥梁,真正做到“给农民放款、教农民技术、帮农民经营、促农民增收、保农民还款”。 积极扩大农村信贷投入。要根据文件提出的“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的要求,积极扩大农村信贷投入,充分满足“三农”资金需求。农信社贷款增速要做到“三个高于”,即:高于GDP增速,高于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要继续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在评级、授信、联保、定价、流程、审批、授权、贴息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通过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缩短链条、提高效率,方便农民贷款。推行阳光办贷、廉洁办贷,杜绝吃拿卡要,推进小额信贷“扩面、增量、普惠”,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要进一步创新农村信贷担保方式,采取“龙头企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担保公司+企业(农户)”、“企业+企业”、林权抵押、农机具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进一步创新农信社体制机制和服务功能,扩大支农资金来源,增强农信社涉农贷款投放能力。 突出支持科技农业发展。农信社要根据文件要求,准确把握信贷支农投向,将信贷资金与农业科技有机结合,实现农业的高效率、高产出和高收益。信贷投向要注重“五个支持”,即:支持良种培育、新型肥药、疫病防控、节水灌溉、农机装备、加工贮运等农业科技推广;支持粮棉油、猪牛羊、菜园子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支持粮食丰产、畜禽高产等农业科技项目建设;支持循环农业、现代农业、高效农业、旅游农业等农业科技产业发展;支持节能型、生态型、环保型等涉农科技型企业发展。同时,抓好“五个对接”,就是抓好与农村种养大户对接,抓好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专业组织对接,抓好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抓好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对接,抓好与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对接,为农业科技发展提供金融驱动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产品高产稳产和有效供给。 提升金融科技服务水平。可以预见,随着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未来几年农村地区将迎来农业科技快速发展的黄金期。为此,农村信用社应提前布局农村市场,提升自身金融科技服务水平,与农业科技快速发展相适应。要坚持科技引领理念,把金融科技网络建设贯穿于农村信贷发展全过程。在科技开发上,应着重开发专门的金融报表平台系统、预警系统和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对农村信贷的科技化管理。同时,由于农村信贷涉及千家万户,为方便农民贷款和归还贷款本息,应以网络系统为平台,在乡镇、行政村等广大农村地区,安装POS机、EPOS机等支付自助终端,把现代金融支付手段延伸到偏远乡村,将“银行”搬到农户家中,农民足不出户就可轻松实现资金汇划、刷卡交易和账户查询,让农民“贷款不出镇,还款不出村”,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金融服务。 培养农业科技金融人才。要根据文件提出的“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的要求,通过招聘、引进、培训,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金融人才。一方面,农信社要面向高等农业院校,招聘一批精通农业科技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充实到农信社信贷从业人员队伍,从事农村信贷工作。另一方面,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农产品产、供、销、运等方面的“三农”科技专家。主要指导农信社信贷人员提高农业技术水平,指导贷款农户农业技术和经营,帮助农户搭建销售平台,并参与涉农贷款咨询、审查、审批,进行行业风险提示,以帮助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用好贷款,通过贷款增收致富,真正发挥金融在农村经济中的核心纽带作用,推动“三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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