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银监部门采取了严控信贷规模的政策,农村信用社根据银监部门的指令性要求,严格控制了贷款投放规模,强力压缩各项贷款余额。政策对边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金融产生了影响。据从地处偏远的达茂旗农村信用社调查了解到,由于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规模被刚性约束,农村信用社基本停止了大额贷款的发放,为压缩贷款余额,部分额度较大的涉农企业贷款被迫提前收回,致使当前发放的春耕备耕生产贷款严重不足,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值得关注。 一、影响了基层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三农”的调控能力 今年以来,各级人民银行按照“强化政策传导、引导金融机构均衡投放贷款”的政策要求,正确引导金融机构把握信贷平稳投放、满足合理信贷需求。特别在县域地区,基层人民银行通过调剂再贷款资金,稳步增加了对“三农”的信贷投入。银监部门于各地正处于春播时期的关键时期突然采取“急刹车”措施,对农村信用社采取了严格的贷款限额控制,与央行“协调引导信贷资金支持‘三农’”的政策目标相悖,使金融支农的效果大打折扣,影响了基层人民银行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执行力。如达茂旗农村信用社1季度末借入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1亿元,以支持当地的春耕备耕。进入2季度的4月中旬,受银监部门规模限制,农村信用社提前归还了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5000万元,闲置了部分央行再贷款资金。 二、加剧了农村信用社贷款投放节奏的不均衡,影响了农信社经营利润的可持续增长。 4月下旬开始,各地农村信用社严格按照银监部门下达的贷款规模指标,全力压缩贷款规模。从达茂旗农村信用社了解到,农村信用社除被迫停止了正常的信贷计划外,还不得不将部分贷款提前收回。农村信用社的资金运用规模迅速降低,贷款增幅迅速回落,这种大起大落的投放节奏加剧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的不均衡,压缩了信用社的经营规模,必然使其盈利水平降低,这对其以后的可持续经营发展不利。 三、春耕备耕的关键阶段,信贷刚性约束导致支农信贷资金缺口增加 达茂旗每年4、5月份开始进入春耕备耕季节,此时正是支农信贷资金投放的最佳季节,特别是农户贷款,此时可在籽种化肥等农资生产资料的市场流通和农机具购置等市场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据从当地农牧民和农资流通市场中调查了解到,信贷规模控制和约束使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的门槛提高,农户取得春耕贷款的额度降低至原来的三分之一,农牧民普遍反映小额信贷资金短缺,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机具资金不足。部分生资销售部门也反映,由于赊销原因,不得不提高了生资价格。 四、小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企业生产能力下降 达茂旗地区中小企业由于种种原因,过去一直存在着贷款难现象。随着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农村信用社、惠农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增加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旗内如马铃薯收购、加工等涉农企业在获得了金融部门支持后,逐渐做大做强了特色农牧产业;部分铁精粉加工企业克服了金融危机的阴霾影响后,逐步开始恢复生产。而在企业生产环节的关键时刻,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因规模控制不仅停止了企业贷款的发放,同时为压缩信贷规模,还提前抽走了企业的部分流动信贷资金,这必然使这些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的能力或恢复生产的能力受挫。 五、助推寄卖行和民间借贷等融资活跃,融资利率抬升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紧缩政策使县域地区的相当一部分农民、个体工商户出现了从银行“贷款难”的现象,这就不得不使这部分人在筹集和运用资金时从寄卖行、小额贷款公司、私人等渠道借入资金,导致民间融资利率上升。据从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到,1季度,民间借贷资金的利率为12—24%,2季度开始利率已上升到36%,预计下半年后民间借贷利率将继续上升。民间融资利率的上升增加了农牧民及涉农企业的生产成本,将部分抵消了国家对农牧业补贴政策为农牧民带来的收益。 建议:一是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控制要采取“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合理控制”的方针,切忌采取“一刀切”或“急刹车”等过急行为,避免形成大起大落,影响信贷节奏的均衡投放。二是春耕备耕时期,农村信用社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投放要继续敞开“绿灯”,凡农牧民购买籽种等农业生产资料、打井配套、农机具购置等所需资金,农村信用社、惠农贷款公司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充分供给,确保春耕不务农时。三是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尽快开展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实施,通过激励机制刺激金融部门扩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四是合理引导信贷资金回流农村。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支持大中城市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行业等易导致信贷规模扩张的行为,可采取适当控制的政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引导这部分信贷资金流向县域地区的农牧业基础设施所需。五是以县域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纷纷设立和运营为契机,合理引导民间融资的发展,稳步推进民间融资的利率市场化,使其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执行有差别的利率政策,尽量避免高利贷给当地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