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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白音锡勒牧场诚信农村资金互助社(以下简称“资金互助社”)于2007年5月31日挂牌成立。是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全国6省区36个试点之一,是由白音锡勒牧场及农牧民共同发起设立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截至2007年6月14日,共吸收个人活期储蓄存款15笔,24.2万元,发放贷款5笔,27万元。资金互助社的成立不仅填补了白音锡勒牧场3407平方公里、1.2万人口的金融服务空白,而且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锡盟农牧区金融组织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是有利于减少和规范民间借贷。民间借贷长期存在主要是由于金融机构的贷款“门槛”高,手续繁琐,借款民众宁可去承受民间借贷高达30%,甚至50%的高利率。而资金互助社贷款要求低、利率最高上浮80%、申请后1-2日内获得、期限由双方协商,农牧民信贷成本明显降低。在这种供求关系的冲击下,民间借贷必然会而减少,能够有效防止其盲目、恶性发展。二是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当地具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在资金互助社开立基本账户的该社入股法人社员,可向资金互助社申请贷款。资金互助社对当地中小企业申请贷款设立了较低的“门槛”,可切实缓解其融资难问题。三是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国有商业银行基层机构撤并后,部分地区出现了金融服务缺位现象。如白音锡勒牧场有职工3600多人,每月人员工资及养老金发放约有200余万元,职工支取工资需花费二三十元打车到市区。资金互助社的成立无疑是对农牧区金融服务缺位的及时填补,是为发展“三农三牧”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做出的有益尝试。四是有利于在当地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边远县域是一个“熟人社会”,借款人信用丧失会人所周知。资金互助社身处基层一线,能够随时掌握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获取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对信用较好的可给予更快捷的贷款支持。这种隐性担保机制的存在,不仅能够降低资金互助社的信贷风险,而且对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氛围产生较好的促进作用。
白音锡勒牧场2006年牲畜总头数40万头(只),工业产值8500万元,贷款年需求量3000万元。资金互助社3年内存款预计可达3000万元,贷款2000万元,发展空间广阔。但处于起步阶段,需各方面加以扶持。一是充分发挥自律作用。要树立高度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内控机制、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做到会计、出纳,贷款审查、审批的合理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要强化信息披露,真正办成自办、自营、自管、自担风险的互助性金融机构。二是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调控与监管作用。人民银行应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引导、规范其健康发展,确保不与国家政策、法规相背离,确保能够得到国家有关政策的扶持。银监部门应重点加强对资金互助社股权结构、组织机构的监管,促进其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地方党政的支持作用。资金互助社是独立企业法人,农牧场应对资金互助社的业务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其清收贷款,打击逃废债,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为资金互助社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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