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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成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减少农村弱势群体,是实现全面富裕,进入小康社会的“重拳”。金融部门在加大支农力度的同时,应关注农村低收入群体。下面以元氏县为例进行分析。
一、农村低收入户基本情况
(一)总数逐年减少
根据调查,截至2007年3月末,元氏县农村低收入户为2126户,2695人,比2005年减少343户,574人,减幅为23.21%。
(二)低收入户群体特征显著
1.户型结构以小为主,低保对象占比较高。一是1-2人型家庭占据“半壁江山”。在2126户低收入户中,以家庭人数划分:1-2人型家庭低收入户达1703户,占总低收入户的80%。二是低保户份额偏大。在2695低收入户中, 2126户低收入户被民政部门列入低保对象,列入低保对象占低收入户的78.8%.
2.人员构成以老、弱、残为主。高龄人群仍然是低收入户的重要标志之一。50岁以上的高龄人数达1765人,占总人数的65.4%;弱、残930人,占34.5%。这些高年龄者大多数是体弱多病的孤寡老人、生活来源短缺,除了依靠支助、赞助和补助外,靠自身的发展增收脱贫难度相当大。二是受教育程度偏低。低收入户人员主要是老、弱、残人员构成,由于历史和自身原因导致文化程度低。低文化、低素质是造成低收入家庭难以脱贫致富的关键原因之一。
3.收入来源以补助为主,增收渠道狭窄。一是人均收入水平偏低,增长缓慢。2006年元氏县低收入户人均收入为1272元,比2005年增长9.6%,比2004年增长15.9%,两年绝对值仅增加了174元;与2006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084元相比低2812元。二是增收渠道狭窄,份额偏小。低收入户收入来源主要家庭尚存少量田地可种植口粮蔬菜等,其次是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保障收入。
元氏县民政局2005-2007年3月份低保资金投入情况 单位:元
户数 人口 低保标准 低保金额
2005年 2469 3047 10 104012
2006年 2358 2851 14 880057
2007年3月末 2126 2473 30 887777
二、促进低收入户增收脱贫的对策建议
(一)金融部门要拓宽思路,创新服务,发挥支农核心作用。一是开拓金融帮扶视野。目前金融支农主要集中在支持农村基础建设和农村中小企业发展上,农户贷款尤其是农村低收入户贷款显得相对薄弱。人民银行应加强窗口指导,引导商业银行开拓业务视野,注重农村低收入户这一群体。商业银行应尝试为农村低收入户建立专户档案,实施业务跟踪,根据低收入户的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不同的需要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二是创新金融支农产品。金融部门应根据农村低收入户的特殊性,开发利率更低、期限更长的具有扶持性质的金融产品,立足长远,帮助农村低收入户脱贫致富。例如,可与教育、财政部门一道探索延伸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支持家庭贫困的在校中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升农村低收入户人员素质;试办农民就业技能培训贷款,提升农村低收入户人员劳动技能等等。
三是建立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机构在县域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比例,调动各相关金融机构增加支农资金的投入。同时要鼓励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在农村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村保险体系。在农村合作医疗改革当中发挥保险公司的作用,开办农民医疗救助险种、针对大病治疗的健康保险,作为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补充,推出农村养老保障险、大额贷款人意外险等,增强农民的人寿保险意识,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和农户抵御风险能力。
(二)政府部门要多方联动,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制定政策扶持,增强帮困扶贫力度。政府应当围绕低收入户的实际情况,制定合乎实际、操作简单、易于实行、具体可量化的措施与条款,帮助低收入户脱贫。
二是加强信息引导,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第一信息提供要优先。充分发挥农村中高收入家庭的榜样示范作用,为低收入农户提供致富信息,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第二扩大技能培训。有关部门应根据低收入人群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劳动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开展生产自救、就业自找、增收自创、致富自寻、脱贫自解,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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