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提出了要“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舆论”。这“四个敬畏”值得每个党员干部去细细的研讨和品味。 如今有些干部敬畏领导、敬畏权力、敬畏金钱、敬畏美女,就是没有把法律、组织、人民和舆论放在心上。 大学教授讲过,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我们有些干部认为自己是执政党的代表,自己是这个阶级的代言人,因此,在他的权力范围内,法律必须为其服务。这就是权大于法整治了几十年而未见成效的根源。如果我们的干部不尊重法律的公正平等,不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只要求别人学法用法守法,自己却凌驾于法律之上,那就会亵渎法律,渐渐地就会演变成“法院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了。只有让党的干部对法律心存敬畏之心,情系敬畏之情,把法律看得至高无尚,自觉地接受法律的约束,才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还社会和民众一个公道! 要让党的干部敬畏组织,先要弄清楚由谁代表组织。在通常情况下,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或者是班子成员代表组织在履行职责。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领导有错误或者问题,可以通过一定的组织程序越级反映情况,但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改革开放以后,各种政治运动少了,有些干部对组织也不大敬畏了。只在一种高压的形势下才对组织产生敬畏感显然是不对的。组织观念淡薄的另一个原因,是对干部的管理松懈造成的。哪个单位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也抓一下包括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内的文明创建,那个单位的凝聚力就强一些;如果那个单位的领导不大管事,整天沉缅于喝酒跑官打麻将,他手下的干部也好不到哪儿去。上海市委书记是身居高位的要员,想到了干部要敬畏组织,全党同志是否也该反思一下,为什么会有人不敬畏组织呢?如有些地方出现大案和窝案,你叫在那个地方工作的同志如何去敬畏组织呢?在那样一个环境里,能够洁身自好,不与那些贪官蛇鼠一窝也算是好干部了。同样在敬畏组织,但敬畏的方式不同,效果却大相庭径。有的干部组织原则性很强,有时候还说两句领导不愿听的话,虽然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但领导还是将其搁置一边;有些人将敬畏组织看成是“跟人”在领导有意无意划定的小圈子里,维护那部分人的利益,时不时地给自己的顶头上司打点一下,这种人即使能力差点也能得到领导的提拔重用。由此可见,敬畏组织,一方面要求党的干部加强组织纪律性;另一方面,各级领导也应讲究工作方法,为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必要的政治环境。 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找不出一个不敬畏人民的干部。因为人民的概念太广泛了。有的干部与商贾巨富勾结,谋取私利,只有没有人查,他就是合理合法的。你发现他与这些人当亲戚走,在一起玩,也不能说不对,因为生意人也是人民群众的一员啊!如果某干部在公共娱乐场所被公安或纪委的人抓住曝光了,由于社会影响不好,可能影响他的前程,可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包养一两个女人则没有人去管他,因为敬畏美女也是敬畏人民啊! 虽然大多数干部还能接受舆论监督,但也有“雷语”惊人的。干部对舆论的敬畏,不在于舆论会怎么说,而在于自己该怎么做。如果自己行得正、站得稳,舆论也奈何你不得;如果你尽做些见不得人的恶事、丑事、坏事,即使舆论不跟踪报道,也终究落不下好干部的名声。 “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舆论”应该也必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将自己置身于法律、组织、人民和舆论的监督之下,我们党的事业就一定能兴旺发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