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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鄂西北山区保康县马桥镇位于神农架、十堰、襄樊三市区交界,是生产磷化工业强镇。近些年来,马桥农村信用社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在支持矿业生产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矿产金融服务工作,把磷矿产业项目做大做强,实现社农双赢目标。我们对马桥镇磷矿产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基本概况
马桥镇版土面积473平方公里。所辖30个行政村,149个村民小组,8904户,其中农户7320户。总人口32185人,其中农业人口27926人。耕地面积35590亩,平均海拔1190米,境内水能、矿产资源丰富,素有“磷矿之镇、水电之乡、药材之园”的美誉。据地质部门探测,辖内10个自然村约350平方公里的地带蕴藏有丰富的磷矿资源,磷矿储量位居全国八大磷矿产区第四位,在湖北省乃至中原地区占据首位,其中白竹矿区是全省仅有的两个国家级规划矿区之一,已探明高品位磷矿储量在3.6亿吨以上,可开采年限250年左右。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该镇在抓好传统农业的同时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磷矿开采、加工、运输、销售为一体的磷矿产业。目前,全镇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109家,其中从事磷矿产业的企业77家,年开采成品矿160多万吨,其中年开采量在10万吨以上的企业10家,最大开采企业为尧治河矿业开发公司,年开采量达40万吨。从事磷矿加工贸易企业54家,主要从事磷矿石的选配加工、矿粉加工及销售业务。村级集体企业和村级企业控股的股份制企业达21家;磷矿产业经济占全镇经济收入总量的50%以上。2007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磷矿企业16家,从事磷矿产业的个体业主180余家,与磷矿有关的从业人员达11000余人,占全镇总劳力的50%,2007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7.5亿元,其中磷矿产业产值4.16亿元,占总产值的56%。人均纯收入3037元,实现财政收入4380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21%。其中磷矿产业实现税收达4146万元,占马桥财政总收入的95%,占全县财政收入的19.8%。截止到今年六月底,已实现磷矿销售收入3.01亿元,实现税收2800万元,比同期增收1200万元,增幅达75%。为了进一步加快矿业经济发展步伐,马桥镇按照磷化工业园“采、选、加”一体化的产业布局,对外引进了“兴发集团”、“新希望集团”2个上市公司参与该镇横溪工业园区、周湾工业园区建设,计划投资11.6亿元,充分利用马桥磷矿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磷化工业,预计建成投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年利税可达到3.5亿,工业产值和财政税收在现有的基础上将增长十倍,前景十分可观。
二、存在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马桥镇磷矿产业形势喜人。但同时我们了解到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磷矿产业融资难、贷款难的现状日趋突出,不仅阻碍了磷矿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而且给农村信用社的形象、地位以及业务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一)信贷品种不适应矿业经济从业者的实际需要。目前全镇已有50%以上的农民从传统的种养业转型为以矿业经济为主导的个体老板。资金的需求点已从传统农业转向以矿业经济为主的开采、加工、运输、销售领域,贷款需求额度由5万元以下的小额农贷转向10万元至500万元的大金额贷款。但农信社对矿业经济的贷款品种,只能适用省联社制订的微小客户贷款管理办法。而且必须采取抵质押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模式不适应矿业经济从业者需要,一是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没有合适的抵押物。经营磷矿产业的个体业主绝大部份是新转型的农民,大都居住在乡下,固定资产也仅仅是农村住宅和机动运输车辆,按照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民用住宅不得办理抵押;少数机动车辆因投入营运,也不宜设定抵押。除此外没有其它可供有效抵押的资产。如:马桥笔架村农民张继禄多年从事配矿、销售业务,经营实力强,净资产总额达到400多万元。几年来,因增加流动资金周转,信用社采用担保方式向其发放20~30万元贷款不等,客户每次都能在规定时间内或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并且将经营的资金全部在信用社帐内运行。今年,他再次申请30万元贷款周转半年,虽然客户有临省道的房产达60多万元,但房产所在的土地使用性质是集体所有而不能办理抵押,因缺乏有效抵押财产而未能获得贷款,迫使他到处寻求高息民间借贷达98万元。二是固定资产较少,不能有效提供足值抵押物。少数新搬迁到集镇的磷矿产业从业者,虽有国有土地上的房产抵押,由于申请贷款额度较大,可供有效抵押资产少,申请贷款的抵押物不足值,因此也不能满足客户贷款需求。三是以联保基金为纽带的专业组织联保贷款,由于磷矿产业同行业竞争激烈,不愿相互担保,很难推行。四是信用社贷款手续和操作程序过于繁琐,客户不易接受。办理5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自客户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到多个担保人或抵押人的现场书面承诺,从信贷人员的现场调查,到联社贷审会的多层次审查和审批,加之路途遥远,正常时间需10天以上,往往资金到手却错过最佳商机。不如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来得快。
(二)黄金客户群体流失制约着信用社业务发展。据调查,马桥镇依托磷矿资源而快速发展的村级集体矿产企业达21家,这些客户即将成为信用社的黄金客户群体。而信贷基本制度“十不准”规定,不准向村组发放贷款、不准向村组提供担保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贷款。无情地将这类黄金客户的贷款需求拒之门外,无法与农信社建立和谐的存贷款业务关系,企业因不能获得较理想的信贷支持,就只好“另攀高枝”。马桥镇堰垭矿贸有限公司是堰垭村办集体企业,持有100%的股份,经营实力很强,资产总额9800多万元,年产值7500多万元,2007年实现税收1311万元,现有保守储量4000万吨磷矿尚未开发,因流动资金周转向马桥信用社申请贷款500万元,因客户属村集体企业,加之农信社无矿山开采权抵押贷款品种,连续申请二年,仍未获得批准。当宜昌交行和保康农行知情后,分别对该客户发放担保、抵押贷款800万元和200万元。眼睁睁地望着优质黄金客户流失。
(三)行业竟争的矛盾加剧。从表面看,马桥现有金融机构只有信用社和邮政储蓄两家,而实际渗入马桥金融市场已远远不止其数。宜昌交行、保康农行、保康农发行都在抢抓时机,争揽客户。不单纯争取企业存款账户,同时也向有实力、有潜力的企业发放贷款抢占市场。保康县农发行向马桥尧治河矿业公司和堰垭矿贸公司分别授信4000万元和2000万元,宜昌交行和保康农行分别向堰垭矿贸公司发放贷款800万元和200万元。而信用社公发放贷款1500万元,公占融资总额的14%,主要分布在从事磷矿加工贸易的小企业和矿业个体私营业主。邮政银行已挂牌开业,全面开办小额贷款业务。贷款利率低,手续操作简便,深受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喜爱。农行马桥分理处正准备恢复营业,尧治河村镇银行正在积极筹办之中,有实力的大客户纷纷被国有商业银行挖走。诚实守信的个体工商客户正在被邮政银行抡占,其它金融机构也正向马桥延伸。行业竞争正趋向“白热化”,而农信社的市场空间却逐步缩小,业务经营将会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
(四)民间借贷对金融业务带来巨大冲击。随着矿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磷矿企业社会融资需求也不断增加,信用社受从紧的货币政策影响、严格的信贷制度约束、严厉的追责问责机制、多重的风险防范手段控制,自然而然的抬高了贷款“门槛”,从而使民间借贷显得异常活跃,据不完全统计,马桥镇磷矿产业的所有企业和业主,不同程度的都有民间借贷融资行为,民间借贷融资额高达4500万元以上,占融资总额的41%,是信用社投放磷矿产业贷款的3倍,虽然发挥着对银行信贷的补充作用。但对信用社存款和贷款业务带来巨大冲击,截止6月底,马桥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8087万元,比年初下降2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4917万元,比年初增806万元,存贷比仅60%,欠投放计划近400万元,农信社的业务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形成明显的反差。
三、对策思考
针对马桥镇矿业发展的现状,如何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开采步伐,是马桥镇经济发展的有效选择,也是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因此,我们认为:农村信用社必须把握机遇,更新观念,立足农村阵地,创新信贷品种,大力支持磷矿产业发展,建立和培育黄金客户群体,实现社企双赢目标。
(一)创新理念,转变经营机制。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在当前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磷矿产业已经成为金融业争夺的目标,信用社要抓住近几年来支持磷矿产业发展的大好机遇以及好的做法,拓展工作领域,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二是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根据磷矿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研究分析矿业生产中的金融服务对策,最大限度的稳住老客户,发展新客户。三是完善信贷人员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把每个信贷人员服务磷矿产业的责任制明确到企业,实行跟踪服务与管理,按月量化考核,真正把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同信贷人员的工资报酬有机结合起来。
(二)创新品种,适应信贷需求。根据磷矿企业发展的需要,省联社目前推行的信贷产品,已不能满足磷矿企业的信贷需求,为了更好的服务和支持磷矿产业的快速发展,必须结合实际开发创新适应磷矿企业融资需求的新的信贷产品。一是积极申请省联社批准开办以“矿山开采权”为抵押物的质押贷款业务品种。二是对优质企业进行评级授信。三是积极创新以家庭财产担保和自然人担保相结合的组合担保贷款品种。四是创新自然人保证担保贷款品种。五是开办票据贴现业务。积极开发和创新信贷业务品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磷矿产业融资的需要,以优良的信贷品种和优质的服务手段,控制民间借贷的无序扩展,创建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和良好的融资秩序。
(三)创新服务,改善贷款方式。坚持“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的服务理念,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服务手段。针对不同层次的磷矿经营者,不等金额的贷款需求,创新和选用不同的贷款品种和方式。一是对从事磷矿开采、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经营企业,依法取得采矿权,且贷款需求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选用矿山开采权质押贷款方式,开办“矿山开采许可证”质押贷款业务。二是对从事矿石加工贸易的企业,贷款需求额度在100万元(含)以下30万元以上的,选用家庭财产抵押与自然人担保相结合的组合担保方式。三是对从事磷矿加工贸易的个体私营业主,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在30万元(含)以下的可采用抵押或自然人担保贷款的方式,将贷款直接发放给业主个人,以其家庭资产承担无限责任。四是外地客商购矿结算给付的承兑汇票,开办承兑贴现业务。五是对具有较大规模优势的矿山开采企业,贷款需求额度超过县联社资本约束的,由县联社组织社团贷款。最大限度的满足矿业客户的合理需求。六是积极推行评级授信制度。对辖内有贷款需求和已发生贷款的磷矿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按其法人代表的信誉、资产状况、经营规模、发展前景等综合情况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按照不同的信用等级和不同的经营规模确定不同的贷款额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需求,努力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