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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是农信社的主要资产。贷款质量关系到农信社的生存、发展。近年来,湖北省云梦县农信社采取了多种措施抓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但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形势依然严峻。围绕如何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笔者对云梦县农信社进行了调研,视图破解不良贷款盘而不活这个局。
一、不良贷款现状
至2008年4月末,按贷款五级分类,云梦县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达1.96亿元。不良贷款呈如下特点:一是绝对额大。其中:次级类0.1亿元,可疑类0.71亿元,损失类1.15亿元。二是占比高。不良贷款占贷款总额的52.1%。三是死滞时间长。仅1996年以前发放形成的不良贷款便有0.78亿元。四是贷款风险大。不良贷款中,信用贷款方式形成的不良贷款有1.8亿元,占不良贷款91.84%。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严重影响其经营效益,影响生存、发展。
二、不良贷款形成原因
农信社从成立到现在,先后由人民公社管理、农业银行管理、人民银行托管,直到最近几年才陆续成立地市、省级农信联社,由其实行行业管理。这其中,1959-1979年农信社下放到基层管理,在这一时期,农信社曾先后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后来又交给贫下中农管理,农信社基本成为基层社队的金融工具;1979-1996年农信社由农业银行管理,在这期间,农信社成为中国农业银行的农村基层组织,大部分存款必须转存到农业银行,农信社事实上成了将农户存款引导到国家所支持的集体农业和乡镇企业的一个主渠道。“行社”一体化的倾向越来越严重,农信社逐渐丧失经营自主权。农信社的发展可谓历尽沧桑,不良贷款的形成自然是原因复杂。云梦县农信社也不例外。分析云梦县农信社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大致有:
(一)内部原因。一是人员素质偏低。表现为:员工文化素质普通偏低。据调查,云梦县农信社共有员工295名,其中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文化程度偏低,致使全员对市场经营风险防范意识认识不足。管理人员多,但整体素质低,使得信贷经营决策水平偏低,发放贷款形成失误。二是管理不到位。受自身管理者素质低的影响,农信社信贷经营行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在缺位的情形下运行的,使得贷前调查不到位、不尽职、把关不严,贷款审批随意性大,贷后管理流于形式;对违规、违纪、违法信贷行为不能实施有效的责任追究,使违规、违纪、违法者有机可乘,从而造成贷款损失。三是经营不善。受名利、追求政绩思想的影响,在任务压力大、管理跟不上的情况下,一些农信社违规转据、增贷收息盛行,造成不良贷款似滚雪球一样迅速膨胀,严重影响经营。据调查,至4月底,该农信社此类贷款有4123万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21.1%。
(二)外部影响。一是政策性因素。在云梦县农信社,有相当多的贷款跟政府及部门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政府部门基建、生产经营到农信社贷款;要发展乡镇企业,政府领导到农信社打招呼;村组集体建学校、交提留、抗旱,要到农信社贷款,等等,可以说农信社就像其金库,有什么难处就找农信社。而这部分贷款大都是没有能力偿还的,特别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后,这部分贷款更是清收无望。据统计,目前该农信社这方面的贷款共有7663万元,占不良贷款的39.16%,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贷款212万元,乡镇企业贷款7265万元,村组集体贷款186万元。还有农村合作基金会解散和城市信用社撤并时不合理的贷款在行政压力下划转到了农信社,增加了农信社的包袱。目前,该农信社不良贷款中,农村基金会并入贷款有563万元,城市信用社并入贷款有442万元。还有化解村组集体不良贷款到农户,与农户有争议的贷款140万元。二是体制性因素。长期管理体制不顺,造成管理工作不衔接,使得信贷制度执行失去连续性,违规放贷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日积月累,贷款风险日益增大。三是逃废债现象严重。企业借破产改制之机逃废债务,个体户、农户借款之后逃之夭夭,致使贷款债务悬空。据调查,目前,该农信社仅企业逃废债就达6865万元,当然还有很多无法统计的个体户、农户逃废债。
三、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的制约因素
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复杂,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该农信社的清收盘活,再加上体制、机制不顺的原因,如何处置农信社不良贷款政策不明朗,使得该农信社不良贷款是越积越多。制约云梦县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的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内部因素。一是机制因素。主要是清收盘活手段不多,机制不活。据调查,在该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过程中,一笔不良贷款经常是按信贷员催收、追讨、司法清收的方式进行。一旦贷款经过司法途径不能收回,就意味着该笔贷款将变成呆帐。据该农信社倒店信用社负责人罗某讲,倒店信用社有一贷户,1994年贷款5万元办加工厂,2000年厂垮人散后到新疆乌鲁木齐做生意,贷款经多次转据余额达到了20万元,已划入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中。2007年,罗某经过一番努力后与该贷户取得了联系,该贷户最终同意偿还,但要求只还本金。罗某当即同云梦县农信社的有关负责人联系,但因政策不明朗,没有人敢承担只还本不付息的责任,最终不了了之。试想,如果实行让利清收,此笔贷款不是清收回来了吗?二是管理因素。主要是责任追究不好落实。在2005年8月份湖北省农信联社成立前,该农信社投放的贷款基本上都没有第一责任人,而对贷款相关的介绍人、调查人、审查审批人、经办人、新老清收人,很难界定个人责任,难以落实责任追究措施,以致清收无抓手。有的甚至是由农户联络员与下岗临时工经手发放的贷款,这部分人员解聘后,清收信息中断。其次是资源投入、配置不足。虽然成立了专门的清收部门,但其中高素质的清收盘活人员却较为缺乏,更有甚者,将年龄大、竞聘落选的员工分配到清收部;一些信贷人员在清收盘活过程中不敢动真格,遇难则退缩,影响了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三是信息不对称。信贷员少,一个乡镇信用社往往是2-3名信贷员面对成千上万的农户;信贷员管理的战线也长,最远的贷户离信用社有40多公里的路程。加上人员流动性大,使得贷户难找,不良贷款难收。
(二)外部因素。一是地方政府及部门重视、支持力度不够。2005年,省级政府出台了支持农信社发展的文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帮助农信社依法打击逃废农信社债务的行为;积极帮助农信社清收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信社的贷款;对农信社接受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城市信用社划转的不良贷款,以及乡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悬空的农信社贷款,同级政府要采取以土地、房产等优良资产置换的方式予以盘活。但事实上,在地方上,由于种种原因真正落实到位的很少。二是法院执行难。处置不良贷款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就是诉诸法律,把不良贷款的经营、盘活置于法律保护之下,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一些不法分子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但实际中往往是农信社贷款诉讼胜诉却难于执行到位,主要原因是:法院执行力度不大,执行手段单一,不够过硬,司法强制力明显不足,使得一些逃债人生活得依然逍遥。三是信用环境不佳。由于社会信用观念和信用制度十分薄弱,部分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信用观念淡薄,认为农信社的资金是国家的,往往将贷款挤占挪用,或利用改制、破产、兼并、多头开户等手段千方百计逃废农信社债务。四是贷款户缺乏现实偿还能力。农户因受灾、家庭成员生病等原因,入不敷出,无力偿还;个体工商户生意失败,一蹶不振;企业经营不善,厂垮人散,最终是清收盘活无望。
四、对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的建议
及如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复杂,所以,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应因贷制宜地采取不同措施。应遵循有利原则,在争取政策支持的同时,发动全员利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清收盘活,能收钱的收钱,能收物变现的收物变现;能收本的收本,能收息的收息;不能还本付息、又没有物资抵偿的,则进行保全,等待时日清收。
(一)制订符合实际的方案。县农信社应结合实际,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清收不良贷款机构人员设置、清收盘活目标、手段设计、考核奖惩规定。一是配强清收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县农信社为单位,将有能力、作风扎实、敢于碰硬的信贷工作人员集中到清收部门,集中辖内不良贷款,实行不良贷款专业化经营,解决基层信用社人手少的问题,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清收效率。二是制定切合实际的清收目标。在充分考虑不良贷款形成原因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农信社实际下达清收任务。对确实无法偿还的不良贷款,可依程序进行核销处理;不能核销的,在下达任务时,可考虑从任务中剔除,降低不良贷款基数,合理确定清收、降比任务,使清收者有奔头儿,不致被任务压得抬不起头。三是创新清收手段。以抢救资产为要务,积极实行让利清收、买断清收、打包处置、招标清收等,并因地制宜、因贷施策地对让利清收、买断清收、打包处置、招标清收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便于基层操作,同时,给予基层信用社充分的清收自主权,让其在不良贷款清收上有更多的发言权。特别是对多次转据的不良贷款,在清收盘活时更应灵活对待,积极清收盘活。四是强化奖惩激励措施。发动全员参与清收不良贷款,鼓励其利用亲情、友情清收盘活,对收回的不良贷款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调动全员及其亲戚朋友清收的积极性,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对清收盘活工作失职者追究其责任,并限期收回贷款,无法收回的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对搞虚假清收盘活、追求政绩的领导,依规给予严处。
(二)加大责任管理的力度。各地农信社应高度重视不良贷款清收内部追责工作。一是抓好陈年不良贷款责任管理工作。首先,对所有陈年的不良贷款,采取贷款责任人自报、信用社自查、县级农信社信贷部门复查、审计部门核实的方法准确界定贷款直接责任人、工作责任人。然后,对直接责任贷款,按照由近及远、由内到外的原则,依先个案后其他、先大额后小额、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依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清收。对违规、违纪、违法者,依规、依纪、依法从重从快进行处理,决不姑息,寻求不良贷款清收盘活的突破。对确实无法界定责任或属工作责任的不良贷款,逐级实行领导干部包大户、职工包一般户的包保清收责任制,将清收效果与干部、职工的工资、评先、晋级、提拔结合起来,强化清收盘活的工作责任,以此促进不良贷款清收。二是抓好新增不良贷款责任管理工作。对新增不良贷款,严格执行贷款损失责任人包赔制度,严控新增不良贷款的发生,防止前“清”后“增”,盘而不活。严禁以借新还旧方式清收不良贷款,否则,对责任人依规实行严厉处分。同时,在加强信贷制度建设、保持制度执行连续性的基础上,落实信贷操作各环节管理人的责任,构筑防范信贷风险的责任管理体系;加强信贷人员责任意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信贷管理水平;加强到逾期贷款清收管理,确保回收率达标,严防新的不良贷款产生。
(三)争取政策支持上的突破。农信社与“三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健康发展,关乎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对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及社会信用关系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各地农信社应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用优良资产置换农信社不良贷款,请求政府对历史上造成的不良贷款进行财政补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卸下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另外,对置换的不良贷款,要继续保留追索权,适时清收保全。二是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信用可以说是一个城市、一个乡村、一个人的名片。各地农信社应争取政府支持,积极行动,大力倡导社会信用意识,请求政府及时将整治社会信用环境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大力开展信用县、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活动,对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在信贷政策上实行优惠,对不守信者给予信贷制裁,以此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促进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三是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争取在政府主导下,搭建全国性的征信平台,对有钱不还、恶意逃债者,实行银行、农信社联手,对其停止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控制现金支取,使不讲信用者或信用不佳者难以立足、难以生存、得不偿失。
(四)实行依法清收。依法清收是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的重要手段。在依法清收盘活上,农信社可做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力保全贷款的诉讼时效。对所有不能按时偿还的贷款,农信社都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发公示催收通知、补寄函证、电话录音、引入经侦等手段采取补救措施,保全债权诉讼时效。二是依法诉讼。对有钱不还的赖账户、钉子户,应及时提起法律诉讼。通过依法诉讼,保全资产,挽回损失,整顿信用关系,净化信用环境。三是积极配合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进入执行程序的不良贷款诉讼案件,应主动摸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积极联系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结率。对逃废农信社债务,金额较大的赖账户、钉子户,通过申请异地执行或提级执行,提高诉讼执行效果,达到起诉一户、收回一户、影响一串、带动一片的效果,促进不良贷款清收。四是对濒临破产倒闭的企业,农信社要依法参与全过程破产处置工作,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