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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户联保贷款呈现明显的萎缩状态
据调查, 赤峰市农村信用社自2002年开办农户联保贷款以来,联保贷款业务连续四年迅猛发展,但是从2006年开始,不论是农户联保贷款的投放量,还是发展速度及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都相对下滑,并且进入2007年出现负增长。截至2007年10月末,赤峰市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余额为162498万元,比年初减少6558万元,占各项贷款比为19.38%,比占比最高的2004年下降7.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5.7个百分点。以辖区宁城县农村信用社为例,2005年贷款发放高峰时,联保贷款占比高达30.6%,从2006年起,联保贷款业务急剧下滑,甚至只收不贷,至2007年10月末,该项贷款余额为9,037万元,占各项贷款比仅为8.5%。农户联保贷款投放还呈现不均衡状况,截至2007年10月末,赤峰市农户联保贷款余额最高的1家联社为30928万元,占同期贷款余额的25.3%,北部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业务发展缓慢,最少的1家联社农户联保贷款余额仅为72万元,不足其贷款余额的1%。
二、农户联保贷款萎缩的原因
(一)农户联保贷款质量下降,影响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
近几年,赤峰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一直向好发展,全部贷款不良率由2002年的60.44%下降到2006年的17.54%,到2007年10月末,不良贷款率已经下降到12.21%,与此同时,2002年才开始开办的农户联保贷款不良却呈上升趋势,到2007年10月,不良农户联保贷款已经达到14285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也呈逐年上升趋势,由2002年的1.78%上升到2007年10月的2.33%。农户联保贷款质量下降趋势使农村信用社提高了警惕,贷款制度约束更加严格,审批程序更加复杂。
(二)农户联保贷款授信限额和期限规定,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资金需求。
赤峰辖区农村信用社受地域经济影响,农户联保贷款授信额度掌握不一,南部农业相对发达的旗县,农户联保贷款授信额度一般掌握在1—5万元,北部农牧业相对落后的旗县授信额度多掌握在0.5—3万元之间,而且以万元以下为主,贷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1年。针对联保贷款授信额度和期限问题,我们对辖区90户农牧民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农牧户单户资金需求在0.5万元以内的有6户,占比7%;资金需求在0.5万元至1万元以内的有9户,占比10%;资金需求在1万元至3万元以内的有27户,占比30%;资金需求3至5万元的有30户,占33%;5万元以上的有18户,占比20%。农牧户资金需求额度较过去明显增大。
此外,对一些工商业经营户及农牧业专业化养殖村进行了专项调查。据对翁牛特旗解放营子乡五十家子养猪专业村42户养猪户的调查,养猪年出栏100头以上的养殖户,一次性投资15万元以上,在喂养期间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目前农村信用社掌握到三到五万元不等的农户联保贷款额度已经不能满足种养殖业发展的需求,农户资金需求重心从过去的零散、小额向集中、大额转移。调查还显示,现阶段农户联保贷款不再只是用于传统的农牧业生产,而主要用于农户建房、购车、子女求学等长期的投资。贷款的期限也由过去的6个月—1年向3—10年的中长期转移。所以,多为1年期的农户联保贷款期限规定已不能够满足农村新形势下的信贷资金需求。
(三)现实操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制约着农户联保贷款的发展。
1、农户联保小组建立难。由于农户联保贷款是实行多户联保、责任连带的管理办法,因此只有经济实力相当、贷款需求相近的农户才能组建成联保小组,通常出现富裕户与富裕户联保、贫困户与贫困户联保的局面。同时,由于农户与农户之间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农户联保要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农户自己如果没有贷款需求,不会轻易参加联保小组,即使有贷款需求,也会慎重选择联保对象,联保小组成员大部分是亲朋好友。
2、联保贷款不能有效规避风险。一是农户联保小组成员之间通常是同一村庄的农户,相互之间经营方向和产品相似,风险集中,容易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如同一专业合作社会员之间的联保贷款风险就比较集中。二是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往往既是担保人又是贷款人,从而使联保贷款成为互保贷款,不少联保贷款小组成员贷款额度相同,联保贷款实质上成为信用贷款。三是由于联保贷款一般有多户农户参与,贷款产生不良后往往出现法不责众的现象,信用社依法维权难度大,最终责任往往落到信贷员身上。
3、农户联保贷款向其他担保方式演变。联保贷款在推广过程中,由于参加联保贷款小组的各农户之间的资金需求量、需求时间不一致,经常出现一人贷款、多人担保的现象,或是一些参加联保的农户不愿担保的情况,因此农户联保贷款逐渐被一人贷款、多人担保的方式所取代。同时,随着农村经营模式的转变,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不断涌现,农户联保贷款逐渐演变为由“专业合作协会+农户”或是“公司+农户”的模式。如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东园子村农牧民信用互助协会,采取农牧民自愿申请,当地农村信用社审核确定会员资格,会员通过缴纳500-20000元不等的互助风险基金作为风险保证金,可以得到其缴纳互助风险基金10倍以内的贷款支持,并在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享受一定优惠;对形成的贷款损失,农村信用社从其互助风险基金专户中扣收。旗财政按农牧民互助风险基金总额的20%提供风险补偿金,专户存入农村信用社。通过这个协会,最高的授信户授信额度为40万元,最低的授信户授信额度也在5万元以上,这种方式对解决当地农村农牧业产业化过程中因抵押担保不足导致的大额贷款难,促进重点产业规模化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目前,这个协会已经吸纳会员221人,总授信额度为1413万元,到10月末,贷款余额达到1200万元。
4、小额信用贷款分流着农户联保贷款的客户源。随着农牧民诚信意识的增强,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得到长足发展,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更加灵活。据调查,在赤峰市经济较发达的旗县区,农村信用社对信誉好,经营实力强的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达到3—5万元,有的文明信用户达到10—20万元不等,这部分诚信意识强的农牧户不愿意参加联保。
三、对策建议
(一)继续深化“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增强农民诚信致富意识。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推出后,地方政府对信用户、村、镇的创建空前重视和支持,应继续利用这种优势,推广评定“文明信用村”、“文明信用户”活动,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等级。对信用村、信用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鼓励广大农户诚信致富。评定过程中,争取更多的联保户参与联保贷款的评审,促使他们相互监督贷款的使用,提高贷款透明度,增强农民贷款管理意识。
(二)建立社会失信惩罚机制。建立失信企业或农民名单,鼓励电视、报刊等媒体充分披露不讲信用的人和事,让舆论谴责不讲信用者。农村信用社对不讲信用的农民应给予综合信贷制裁,限制贷款。在广大农户中积极倡导“守信光荣、背信可耻”的信用观念。
(三)进一步规范农户联保贷款操作流程。要按照银监会下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指引》的要求,根据当地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订农户联保贷款操作流程,规范联保贷款的业务行为,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指引》框架内进行业务创新,推出符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信贷品种。
(四)改进信用社信贷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充分调动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建议对农户联保贷款实行专项考核;对依法合规发放的农户联保贷款因非主观因素所形成的风险,适当减轻信贷人员的贷款责任,以消除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
(五)开发更为切合农村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信贷新品种。
一是开发能够满足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农民对单笔资金额度增大的信贷新品种,包括在办理农业保险条件下的农牧民生产资料等流动资产抵押的贷款新品种。二是开发能够满足当前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后,农民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均有介入的多样性信贷资金需求的新品种。三是开发能够满足农民从单一的资金需求向多层次金融服务,如银行承兑、银行贷记卡等金融服务需要的信贷新品种。四是开发能够满足支持农业基础建设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的信贷新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