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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是农村金融机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因农村普遍认知度较低、票据市场尚不完善、信用环境不佳等因素影响,制约了支付工具的推广使用,亟待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
根据调查,农村地区支票和电汇依然是非现金结算的主体,银行卡、汇票、网上支付等新型结算方式使用率较低,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本票等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很少使用。特别是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工具单一,普遍以传统的现金、支票和汇兑业务为主,银行汇票只有在部分县联社营业部才能办理,大部分未开办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等结算业务。目前,农村信用社虽然建立了特约汇兑、省辖联行、县辖往来等电子汇兑,但仍未形成严格意义上的联行业务。在途时间长、汇路不畅、周转环节复杂等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工具的发展。
分析其原因,一是山区农业基础薄弱,农村经济发展滞缓,造成支付结算工具使用主体不足,有效需求较弱。以某县为例,该县以蔬菜、瓜果为主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但尚未形成具有规模效应的产业集团,仍以自由、松散的家庭经营方式为主,现金支付依然占据支付工具的主导地位。二是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收缩,导致县域结算服务主体减少。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退出,农村信用社就承担了金融支农和提供结算服务的重担,但其非现金结算工具少、结算手段落后等因素导致其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客户的需求。三是信用环境不佳制约了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有效使用,必须建立在良好的信用基础上,而当前部分农村地区社会信用环境还不完善,信用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等级不明确,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制约了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和使用。
为进一步拓展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渠道,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笔者认为,一是加大支付结算工具的宣传力度。农村金融机构要通过加强新型支付结算工具的宣传,促进支付工具供给主体、提供主体与需求体的沟通交流,培养农民和企业非现金支付习惯。同时要积极引导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熟悉账户的使用规则,利用账户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提高资金周转效力。二是加大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工具的扶持力度。人民银行要对条件好的农村信用社适当降低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准入条件,使其能够办理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汇票的解付、贴现和再贴现业务,通畅结算渠道,为其创造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在电子化支付手段的载体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发展银行卡、个人支票、银行本票、网上银行的使用,探索电话银行业务的发展,健全“三票一卡”的支付结算体系,在完善操作体系的基础上,加快银行本票的推广应用,使现代化的支付结算网络能够延伸到农村乡镇。三是完善农村支付清算体系,改善支付结算环境。要稳步发展全国特约电子汇兑业务,加快完善省辖农村信用社汇路系统,加速系统内、跨地区的资金周转,降低结算成本;要进一步发挥支付系统的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大、小额支付系统向乡镇级农村信用社延伸,拓宽支付系统使用面,为普通借、贷记业务、定期借、贷记业务搭建标准的跨行通汇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