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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是以为西方人的离婚观就像是换件衣服那么平常,但是我看了美国一位女作家的书,她在书中说道:离婚是一件比死还痛苦的事情,我刚刚结束了本来不想结束的婚姻。
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天下女人的情感都一样,只要她是女人,只要她是结过婚的女人,对有些女人而言,离婚就是一件“比死还痛苦的事情”。
今天我们仍然要说离婚这件事,在李丹(化名)的整个离婚事件中,有一些让人格外心酸的地方,离婚男女之间不再恩断义绝,而是为爱分手,虽然这“爱”的成分已经不纯,也依然是爱。这就导致了更深的痛苦,曾经深爱过的两个人,忽然就要形同陌路——对当事者,是终生的负疚;对受害者,是不动声色的死亡。
李丹的选择符合情爱的规律:爱得最深的人先放手。
难忘爱的时光
“有的时候,真的很想有人抱抱我,就算是脸贴着脸坐在沙发上讲讲话也好,那种幸福感已经离我好久了。”——摘自李丹发来的伊妹儿。
坐了一程汽车去看李丹,她像一个刚刚淋过一场暴雨的人,此时正在竭力擦干身上的水,勇敢地迎接雨后的阳光。她潇洒地甩着短发(她的长发在不久前某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里剪掉了),利落地安排事情,在她竭力隐藏着伤痛的年轻面容上,我看到一个大女孩正在变成明白很多事的女子。
或者爱情都是从那么多的“曾经”开始——
曾经每天晚自习下课后,我的教室门口都会出现他的身影,我们从文一路到学院路,到文二路再到教工路,有时两人话说不完,有时又默默无语,十指紧扣;
曾经他每天晚上一枝玫瑰,坚持了七七四十九天;
曾经他把第一个月的工资买了戒指送给我;
曾经在我生日时他亲自下厨做烛光晚餐,紧紧地抱着我说:“我很爱很爱你,你千万不要离开我!“那个生日让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美好!
……
无数个曾经啊,在宝石山、西湖边、诸暨五泄、奉化溪口、普陀山、朱家尖、千岛湖、桂林山水……都留下了我们快乐甜蜜的身影。
大四时我在外地实习,每天一个长长的电话,为电信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耐不住思念啊,我们设法相聚,一见面就搂在一起,爱不够、分不开……
初恋难道真的只能结出苦果吗?戏剧化的是,他最初是想把我介绍给他的室友,因为那室友一直在追我,可是我不喜欢。为什么喜欢上他呢?不是富家子弟,也不是英俊小生,个子还很矮,是他的善良与爱心打动了我。
学校门前有一个小书亭失火,很多人围着看,只有他冲进去救那些书,被倒下的书架砸破了脚背;有一天在街头,一个女孩跪地,人们视若无睹,只有他蹲下来问长短,然后掏出100元钱给了女孩。那是1998年,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才三百元啊,他的慷慨大义像火一般烙在我心上再也抹不去了。
爱上这样一个人,我觉得终生有靠。
毕业后我们在两地工作,有人说距离产生背叛,我倒觉得这句话应该倒过来。古人对“丈夫”的注释 就是一丈之内的夫婿,女人只能拥有一丈之地的男人,真是古今同悲啊。说什么七年之痒 ,我的爱情保鲜期还不到六年。2005年元月我们结婚,婚后我对他的要求只有一个:一心一意对我好就行了。家里的一切事情,比如买房、装修事无巨细都是我打理,他想干什么我都依顺。但是变化仍然不可避免,我觉察到他不想和我亲热,周末回家有各种推诿的理由,但我并不在意,反而更加关心他。
第二年我怀孕了,迫不及待想告诉他这个好消息,想像着他惊喜的样子,谁知他竟没有表情,“你要做爸爸了,不高兴吗?”他说有什么好高兴的。这么奇怪,他是否太累了?接着他说要出差,早上八点半打电话给他,不接,九点打,拒绝,再打,关机。
天啊,他枕边有人!即使世界末日,我也不会这样惊慌吧。这是我第一次明显感到爱的危机来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