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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名员工无故被辞退,每人还拖欠两个月的工资,刚进公司时交的600到1000元不等的押金,也随着工资一起不见了踪影。

面队这些范树东显得很无奈

一叠押金条诉说着北广传扬的不负责

面队这些范树东显得很无奈

一叠押金条诉说着北广传扬的不负责
2006年4月,范树东等44人进入北广传扬广告有限公司负责发行工作,但2006年11月被无故辞退后,北广传扬拒不支付他们的工资、押金等共计12万余元,此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
无故辞退后却吞没工资与押金
范树东等人来自不同的省份,年龄也从20岁左右到50多岁不等,“我们出来打工不为别的,就是挣个养家糊口的钱,可这些人实在太没良心了,我们一心一意的给他们发行报纸,但最后不但不给工资,还把我们的押金也给扣了。”人群中一个叫郭大永的小伙子很愤怒,“别说那些气话了,今天就是要给记者讲清楚整个事件的过程,让大家知道北广传扬的骗人真相。”作为这44人的代表,范树东显示出了稳重与理智。
据范树东介绍,去年4月前后,范树东等44人进入北广传扬广告有限公司,当时他们主要是负责《北京电视周刊》的发行工作。北广传扬与《北京电视周刊》有五年的发行合同,“当时进入公司时,负责人也是这么说的,负责报刊的寄送,新读者群的开发和广告业务。”
范树东等人在正式入职前,每人交纳了600元的押金,也有个别的交了1000元,至于为何交纳的押金数量不一致,范树东表示,当时也没有注意这些,因为不是同一批来的,不会在意别人交纳了多少押金,后来才知道有的人交了1000元,有的交了600元,不过以600元居多。当记者问及为何情愿交纳押金,国家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员工费用时,范树东等告诉记者,当时也曾这样问过经理,但经理表示这是报刊预付金,报纸发行行业都有这种押金,公司也是负责发行刊物,并且有押金条为证,公司不会吞掉押金。“现在看来,押金条只能当作判案的证据,在我们手里什么也不是,拿着这些,公司根本就不认。”范树东无奈的告诉记者。
“从我们进入公司一直到2006年9月份之前,公司发工资都很准时,但从9月到11月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工资却一直拖着,去了几次,说法是公司现在资金周转不开,让我们放心干,公司不会亏待我们的。”,“我们本来也没打算走,去要的次数多了,最后公司就把我们无故开除了。”对于工作合同,范树东表示,大部分人都签了,但签完后经理没有给我们,说公司给保存着。
北广传扬将范树东等44人无故辞退之后,既没有结算所拖欠的两个多月的工资,也没有退还押金,他们多次找到公司要求算清楚工资和押金,但北广传扬广告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总是以经理不在,账户没钱等理由搪塞。“钱在他们手上,他们不给我们也不能上去抢呀,只能怪自己太倒霉,当初怎么信了他们,现在不光被骗去了这么多钱,还耽误了很多时间。”另一位叫明运涛的代表很无奈地说。“最后去的时候,还碰上了他们的总经理,他看我们在那里不走,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并且威胁我们说他们在公安局和法院有人什么的,让我们不要再纠缠,否则有我们好看。”人群中一位小伙子愤愤不平的说。
劳动仲裁书成了一纸空文
范树东等人在多次讨要工资和押金无果的情况下,于2007年1月18日向东城区劳动局提请劳动仲裁。范树东等人要求北广传扬广告有限公司补发所拖欠的两到三个月不等的工资和佣金提成,并退还报刊预付金,支付44人的无故辞退补助金,共计126000元。
据记者了解,东城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曾多次要求北广传扬广告有限公司参加庭审,但后者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到庭参加庭审。2007年3月26日,东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北广传扬拒不到庭的情况下,做出了劳动仲裁。
按照仲裁决定,除张秀华和张秀敏两人因超过退休年龄,超出劳动仲裁的范围未予以支持外,北广传扬公司与范树东等42人解除劳动关系,其收取的报刊预付金应予以退还,并限定北广传扬广告公司在15日内,一次性退还报刊预付金共计24400元。范树东等因未能出具工资收入标准及佣金提成的相关证据,故其补发工资及佣金提成的要求未能得到支持,但北广传扬拖欠范树东等42人的工资行为事实存在,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范树东等42人工资共计69760元。由于范树东等人在北广传扬的工作时间未超过一年,最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判处北广传扬广告有限公司支付范树东等42人每人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共计26880元。
范树东等人在接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又多次找到北广传扬广告公司,但北广传扬并没有按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在范树东等人最后一次找到北广传扬广告有限公司时,公司换了新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北广传扬已经搬走了,现在的公司不是北广传扬,这些事和他们无关。但范树东等人却在公司见到了很多以前的工作人员,“他们就是知道现在北广传扬现在的情况,也不会告诉我们的。”范树东等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无助。
在多次交涉无果后,范树东等人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但当时法院的态度也令范树东等人产生了疑惑。范树东表示,法院受理后只是到北广传扬的办公地址找物业问了问,物业说北广传扬搬走了,法院回来就让我们自己去找北广传扬的财产办公地。“我们一个老百姓,怎么有能力有权利去查他们的办公地点,让我们去查他们的情况,这案子要什么时候才能解决啊?”
范树东等人的代理律师陈曦表示,在接到法院让范树东等调查北广传扬的财产办公地时,陈律师便要求法院授权委托原告代理人调查北广传扬的财产。对于陈律师的要求,法院却表示由法院的工作人员负责查证相关资料,并向律师承诺7月13号给出调查结果。“不知道是他们工作忙,还是调查取证真的那么难,法院直到8月13日也没有给出北广传扬财产办公地的调查结果。”范树东无奈的说。
随后,范树东等向东城法院信访中心递交了信访申请,东城法院在10月12日接待了范树东,接待信访的是东城法院院长,在听取了范树东的情况后,院长承诺将再次介入调查北广传扬的办公财产地,并在一周之内给予一个满意的答复。
“只要法院能全力的介入调查,就算这件事已经过去快一年了,但我们这么长时间来的努力起码没有白费,这让我们看到了要回工资和押金的希望。”
电视周刊 前后矛盾的回答
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记者来到范树东等提供的北广传扬的办公地点,在物业管理处,记者了解到,北广传扬已经与大厦终结了租赁关系,具体搬到什么地方物业也不能提供,而当记者要求查看合同终结协议时,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能提供。
随后记者来到了北广传扬先前的办公地,办公室门口没有任何标志,在记者询问负责人关于北广传扬的情况时,一负责人表示,现在的公司和北广传扬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也是在北广传扬搬走之后进来的,对北广传扬不了解,但自从搬进来就一直有不少人来讨要工资和押金,也感到很无奈。
由于北广传扬代理的是《北京电视周刊》的发行工作,在多处查询无果的情况下,记者拨通了《北京电视周刊》广告部的电话。记者表明来意后,广告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北广传扬已经与《北京电视周刊》解除了发行协议,现在北广传扬公司在哪里,做些什么工作,他们也不知道,并让记者拨打发行部的电话,看发行部有没有备案。
在发行部主任那里,记者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回答,其表示《北京电视周刊》没有让北广传扬代理过发行工作,并且《北京电视周刊》只通过邮局发行。当记者问及以前有没有找过代理发行时,接电话的发行部主任表示,通过邮局发行已经有四五年时间了。当记者把所调查的《北京电视周刊》的回答结果告诉范树东时,范树东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北京电视周刊2006年10月23日出版的第43期的杂志,上面有一篇文章是介绍《北京电视周刊》在北京街头举行发行活动,并且图片中的发行员正是被拖欠押金与工资的一员张兰强。
对于《北京电视周刊》发行部门的回答,范树东等表现的很气愤,一致表示将连同被拖欠工资的44人一同去讨个说法,协助东城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
日前,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李岑岩律师,李律师表示,东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没有让人怀疑的地方,因年龄原因被排除在外的张秀华和张秀敏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案件的关键所在就是找到北广传扬的财产办公地,法院的判决才有对象,否则即使法院有了判决,没有强制执行对象,范树东等人的权益也很难得到维护。
记者手记
在采访过程中,被拖欠工资的范树东等44人的态度令记者感到欣慰,他们能积极的要求自己的权利,并通过劳动仲裁和法院等正当途径主张自身的应得利益,维护自身权益。
但发生将近一年的事情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无论从人情还是法理上都很难有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如果相关部门能紧密合作共同介入调查,如果范树东等能早日通过法律程序,也许事情不会如今天所讲。法院的介入调查让我们看到了事情的希望,本报也将密切关注范树东等人和法院的调查结果,对事件做进一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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