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名参加工作二十一年的员工,自参加工作以来,我从事过出纳、会计、稽核员、资料员等工作,这期间,亲身经历和体会了农信系统制度体系的一系列变化过程。 1996年以前,行社一家的时候,信用社基本是套用了农行的规章制度,但信用社和农业银行无论从业务领域还是客户群体相比都有较大的区别,其中有一些并不适合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因为没有自己独立的领导机构,没办法,只有搬来使用。 2000年,市联社挂牌成立,我们沧州信合在市一级有了自己的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加强内控、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比较切合实际,实用性强,有很大的针对性,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促进和保障了信合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自省联社成立以来,在立足全省的高度上,本着有利于促进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工作中的执行,有利于堵塞各项工作环节中的漏洞,相继出台了更加完善可行的制度、条例,并进行了归集、整理,印制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分为基本制度、综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11个部分,79项规章制度,基本上涵盖了所有业务,通俗易懂且实用性强,促使我省的信合事业步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制度有了,完善了,大部分员工在制度的执行上也是非常到位的。可是,总还有少数同志,思想停留在过去,走的是旧瓶装新酒,穿新鞋走老道的路子,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过来,只凭经验办事,制度挂在嘴边,贴在墙上,装在心里,行动上依旧是我行我素,说的一套,做的一套,讲起来夸夸其谈,做起来一塌糊涂,纵观每起金融案件的发生,要不就是不懂制度,随意操作,要么就是为个人私利,故意违规。但也有的同志,制度也明白,只图操作简单、省事,嫌制度制约性强,怕麻烦,防范性和警惕性不高,缺乏工作责任心等等。 透过各类金融违规案件,在带给我们深刻教训的同时,也给了我深深的警醒和思索。我渐渐明白了,制度、执行力、惩处之间的关系,那就是制度完善是首要,制度执行力是根本,严厉惩处是保障制度执行力的最要手段,而且三者之间互为因果,互为条件,且相互作用。 写到这里,记起了曾经读过的一个小故事,虽然含蓄,但却一针见血的说明了制度、执行、与惩处之间的关系。 经济学大师、货币主义创始人、诺贝尔奖获得者弗里德曼和国际知名经济学家,香港大学教授张五常先生曾经一同到四川和当时的省长肖秧会就中国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会谈。谈话中,肖秧会说:“中国的问题错综复杂,要想理顺,不知该如何入手?”弗说:打个比方,应该直接砍掉“老鼠”的尾巴,长痛不如短痛。肖为难的说:“可是中国的情况是很多条尾巴缠在一起的,应该先斩哪一条好呢?弗里德曼当时没有回答,事后张五常说,其时当时是有答案的,但碍于中国人比较好面子没有直接说出来,弗里德曼的答案是:一起斩掉!”说的多好,多么直接,多么痛快! 同样,对于制度来说,虽然完善,但对于不坚持制度的人,该如何处理呢?是顾及面子,纵其发展,还是蜻蜓点水,软化处理?笔者的建议是: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隐患及苗头,对已经发现和存在的制度问题,采取把握思想,批评教育、严肃处理,严密监控,纵观其效,实在不行,果断为之,不留后患 ,就干脆将“老鼠的尾巴”斩掉吧! 制度“演变”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修订,不断完善的过程;制度的“质变”就是制度的本质:即:有效的制约,不折不扣的执行,违规后的严厉处罚处理及必要的舍弃! 希望,我们每名员工都主动树立起合规意识,自觉遵守制度,真正起到制度的威力和震慑作用,共同捍卫制度的尊严和神圣,共同打造和谐健康的金融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