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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灾后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到位,切实做好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日前,人行竹溪县支行、竹溪县银监办联合对某县农户贷款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存在的问题
1、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该县80年代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为482家,覆盖率达100%, 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34家,比过去减少448家。其原因:一是商业银行实行全国一级法人后,商业银行退出乡村服务。二是大部分乡镇农村信用社长期经营亏损,撤销了在乡镇行政管理区的信用分社和行政村的信用代办站。三是乡镇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难以达到公安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撤并了机构。
2、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造成多数信贷人员消极放贷。据调查,某县联社干部职工受到贷款责任追究的占60%,给农户贷款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从目前情况看,信用环境和少数农户的诚信意识较差,多数信贷人员怕贷、惜贷。
3、贷款权限制约,给借款人增加了借款成本。目前,信用贷款发放权限为3万元,超过3万元的必须办理抵押。多数借款人只能通过房产办理抵押,而办理房产登记,房管部门要收取1%的登记费等费用,贷款6万元就要向房管部门交1000多元评估登记费,增加了借款人的借款成本。有些农户宁肯借高利贷,也不愿在金融部门贷款。
4、贷款程序复杂,给农户贷款带来难度。目前金融机构办理一笔正常贷款,除按要求办好纸质资料外,电脑系统还要经过四五道程序审批,办妥一笔贷款,少则3—5天,多则几十天。虽然这对信贷管理、防范风险有好处,但农户难以理解,实际上也给农户贷款造成诸多麻烦。
二、政策建议
1、健全服务“三农”金融机构体系,延伸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农业银行机构应延伸到乡镇,面对面的支持农村、农业、农户生产生活资金需求。二是农业发展银行要拓宽业务范围,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三是尽快在山区县成立邮政储蓄银行机构,让其既办理存款业务,又办理贷款业务,将农村邮政储蓄吸收的资金反哺“三农”。四是有选择性设立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方便农户贷款。
2、成立支持“三农”担保中心。借鉴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的成功经验,由政府牵头,先注入一部分资金,再组织涉农部门、农户与企业等共同出资,成立支持“三农”担保中心。为特色产业、规模种养大户、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等提供贷款担保。
3、建议国务院出台农村土地产权方面的法律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出让,继承,出租,入股等流转形式,以增加农户贷款抵押物,彻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4、加快信用立法,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建议国务院尽快制定信用体系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保护债权人、守信者,使经济行为主体在维护正当权益上有法可依。
5、建立健全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应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到期贷款收回率和贷款责任追究标准,使信贷人员消除怕贷、惜贷思想。对被评为优质信用户的,可优先安排项目资金、支农资金,并享受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