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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就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指标,个体经营业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社会就业的过程中,诸多因素对个体经营业带来了经营和生活的许多不便,特别是当地的各种收费问题使个体经营者生产经营困难,值得有关部门进行规范。
问题
1、收费部门太多。目前,在个体经营业的收费部门有工商、卫生、防空、环保、治安、环卫、行业主管等部门,这些部门大都是国家管理机构,有的也是事业性单位。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责自行研究出收费办法,出动“执法人员”上门进行收费,如个体经营者有不交费的行为,他们说“根据有关规定就要罚款”等。
2、收费标准太高。据调查了解,各门收费标准不同,有的要每月收200-300元,有的则是每年要收400-500元,有的是根据经营情况来决定其收费标准,由于个体经营者大多没有建立经营账本,无法确定其经营情况的就由收费部门确定其收费标准。如、环卫部门是根据每间门面确定收费标准是30-60元每间。
3、损害经营形象。由于收费部门多,经营者因经营困难为了逃避收费只好暂停营业,应付各种收费人员,由于“执法人员”收不到费用则经常到营业场所进行催收,导致客户产生对经营者的误解,而减少了上门业务。
分析
1、地方政策过时。以上收费部门有的是有规定可以收费,有的则没有规定,但是,他们能够带上省、地或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文件,来证明自己的收费行为是合法的,有的文件则是几年前的也拿来了。据了解到,有的文件规定实质上是当地政府为了解决一时的资金问题而采取的临时措施,他们则把它当做长期收费的依据。
2、以费养员行为。有的单位根据自身业务要求录用了部分临时工和编外人员,由于临时录用人员和编外人员需要发放一定数量的工资和福利费,他们只好想方设法通过收费来保证临时人员和编外人员的待遇。
3、个人私欲所求。据部分经营者介绍,有些部门为了完成收费任务,将收费任务分解到每个收费人员,除正常工资收入外,还可根据收费的情况另外得到一定的收入和奖金。有的则是因部门利益所需,收费后可以保证各种费用的开支。
建议
1、规范收费部门。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场经营行为制定一个适应市场个体经营的、统一的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有权收费的部门和单位。最好是将费、税合并统一收纳。
2、规范收费标准。具有收费权力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费、税合并统收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统一经营者交纳税、费场所。
3、扶持经营环境。各级政府部门要维护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环境,保护合法收入和个人维持生活的要求,坚决打击乱收费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