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自我管控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我国银行业在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完善等方面,距离规范的标准还有不小的差距。 中国银监会非常重视银行的内部控制管理,自成立伊始就提出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着力于通过加强银行的内部控制来实现金融风险的自我管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建设。 先后发布、修订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等监管制度规定,引导商业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性。 二是强化外部市场纪律约束。督促商业银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按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向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经营管理信息,通过千千万万个来自市场的监督者,从外部增强对银行内控管理的约束。 三是推动风险防控能力的提升。以推动新资本协议的实施为契机,以加强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增强IT系统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支持力度。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鉴于内部控制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情况贯穿到每一次的现场检查工作中,内部控制也成为非现场监管工作的重要关注内容。在年度监管评级中,银监会也将银行的内控水平作为重要的因素加以考虑。通过努力,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内部控制水平已有了较大的提高,内控合规意识明显增强,内控环境持续优化,这为银行业的稳健经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银行业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在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完善方面、在内控文化建设方面、在内控制度执行方面等,距离规范的标准还有不小的差距。《指引》的适时出台,对于我国银行业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应对危机的关键时刻,银监会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等部门的合作,持续关注银行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为进一步防范经济金融风险,为稳固经济复苏的良好态势做出不懈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