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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迅速发展已成为各行重要的利润来源,银行承兑汇票数量猛增,一些地区、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甚至出现了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保证金存款超常规“双增”现象,一些地区票据贴现业务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平均水平。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快速发展对优化资产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和培育银企关于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票据业务在大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风险隐患,亟待采取措施加以规范。
一、票据业务超常规增长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一)票据业务的迅速扩张,影响金融信息准确性。一是“贷款转票据”行为虚增了存贷款规模,使部分行的存贷业务虚假繁荣。二是票据转入方一般不将买入的票据纳入信贷系统管理,对贴现申请人的行业等信息不做任何统计,因此信贷资金行业分布的统计数据不准确。三是银行通过回购式和买断式转贴现的转换,调节贷款规模,造成统计失真。
(二)相关法律法规滞后,难以对票据业务进行严格监管和规范
《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票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对票据行为、票据要素及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而对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中的风险管理涉及甚少。除了票据贴现因归入贷款统计而受存贷比控制外,票据业务缺乏其他风险监控指标。对金融机构以贷款作保证金、滚动签发银票、关联企业套取银行信用等问题无明确界定标准和相关处罚规定,导致违法成本过低。对企业多头开户、在多家银行重复使用合同和增值税票办理承兑贴现缺乏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三)票据市场的过度竞争,导致忽视票据业务的风险。
1、忽视操作风险。部分行将票据业务的“低风险”理解为“无风险”,至今未能制定出完整的覆盖各操作环节的票据业务管理制度;部分行未能对票据业务的真实贸易背景进行严格审查,对关联企业利用关联关系虚构合同、伪造增值税票或重复使用增值税等情况未能识别和管控;部分行对一些大客户或优质客户提供急事特办的服务,违反先查后贴的操作规定;部分行对票据业务的内审不够重视,对查出的问题责任追究不力,导致屡查屡犯。
2、忽视信用风险。相当部分企业大额保证金存款来源并非企业自有资金,而是银行贷款或贴现资金,通过“贷款—转保证金—签发银票—贴现—转保证金—签发银票—贴现”这种循环往复的方式大量融资。如果承兑到期企业无法归还贷款或“敞口”部分资金,银行就会再发放更多的贷款,以保证不发生垫款,把短期内已经形成的风险推迟暴露,一旦银行收缩信用规模,极易引起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3、忽视收益与风险的匹配。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其规模小、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等原因,在市场上普遍议价能力不足,贴现利率的制定一般都低于国有银行,有的还低于市场水平。个别行为争夺票据承兑市场,对原本就偏低的承兑手续费进行优惠,使银行的收益与风险进一步偏离。
(四)业务发展过快,流动风险加大。普遍存在的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改变了票据期限短、流动性强的特征,甚至使票据业务期限无限期延长,对于依靠转贴现市场的资金来维持贴现资金需要的银行来说,转贴现市场资金供求变化将直接关系到转出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是否失控的问题。目前,票据业务泡沫一旦破裂,就表现为存款急剧下降。
(五)集中调控行业,政策风险突出。目前一些地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集中在钢铁、化工、电力、水泥、建筑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从调查情况看,宏观调控的行业在融资方面整体偏好票据业务,这种现象削弱了国家调控过热行业的信贷政策效应,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这些行业企业的票据业务风险将进一步暴露。
二、票据业务超常规发展的原因
(一)资本管理要求的驱动。一是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在计算风险资产时要扣除保证金存款,银行业金融机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减少风险资产的规模。二是票据融资计算表内风险资产的系数最高为20%,与短期贷款业务相比,可以利用较少的资本做更多的资产业务,为此各行大力发展低资本消耗的贴现业务。
(二)流动性过剩压力的推动。2005年以来,在存款大幅增加,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相对较低,以及优质客户、优质项目有限等形势下,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压力很大,为给大量资金寻找出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加大票据业务的营销力度。
(三)不合理考核机制的诱导。票据融资业务具有短、平、快的特点,发展票据融资业务不仅可以增加流动资金贷款规模、派生出对公存款、收到贴现利息,还可以稀释不良资产,这种“蓄水池”式的调节作用,使票据业务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付考核的重要工具。一些银行以贷款或贴现资金为启动,以关联或关系企业间的虚假贸易为依托,重复使用增值税发票办理业务,以给予企业授信或让渡利润为支撑,以贴现本行承兑汇票为主要手段,忽视对票据真实贸易背景的审查,放宽条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乘数效应放大承兑、贴现的规模,虚增存贷款。
(四)企业放低成本融资需求的拉力。票据融资成本大大低于贷款成本,如2006年年初贴现率最低只有1.4-1.6‰,已低于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725‰的水平,仅为同期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的五分之一。因此企业票据融资需求激增,特别是一些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为降低财务成本,充分利用银行保证金风险敞口授信,大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三、建议及措施
(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加快《票据法》的修订过程,为市场发展扫除障碍。一是需要对票据违规行为制定更加细致与明确的处罚办法,且处罚应与违规程度相匹配,既有利于有效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审核手续,又有利于促进票据业务发展。
(二)适当提高承兑手续费,允许商业银行在对申请开票客户实施风险等级评定的基础上,实行弹性费率制,但最低费率不得低于万分之五。银监部门加强检查力度,防止银行间的恶性竞争。
(三)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票据业务的监控。各商业银行要根据业务的特点,制定严密、科学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严格、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使每一道环节的业务操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完善信贷资金风险控制机制,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纳入信贷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授信管理。商业银行要立足自身实力安排承兑业务总量规模,从签发汇票的环节上控制承兑风险,防止过量承兑造成的承兑风险,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信贷承办人负责制和审批责任制,明确各方的职责。同时建立监测每一个出票企业经营风险的预警系统,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建立健全承兑汇票保证金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规避金融风险。商业银行还应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交流与协作,通过与“金税工程”联网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真伪识别,解决票据信息沟通问题。
(五)提高社会总体信用水平,促进票据市场良性发展。一是银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合规性管理,规范票据市场秩序,加大宣传和指导检查力度,加强对票据承兑行和贴现行票据真实性情况的现场检查,对无法证实交易真实性的票据,一律不得办理贴现、再贴现;二是要充分发挥同业协会作用,对恶意向银行提供不合规票据的企业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争夺票据市场的银行实施行业处罚,共同维护银行业的整体利益。
(六)从中小企业入手培育票源。商业银行要利用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紧张、资金需求较为迫切的特点,与选定企业达成运用票据进行结算,采用票据进行融资的共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应适当降低企业办理票据业务的门槛,适当放宽票据承兑条件,降低保证金比例,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改变票据业务过分集中于部分大型企业的现象。
(七)鼓励银行积极创新,促进有利于票据业务发展的交易环境的形成。为进一步完善票据业务管理体系,可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试开办银行承兑汇票回购业务。按贴现业务要求审查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并与客户签订回购协议,向客户提供融资,到期后由客户予以赎回。二是简化贴现手续。各银行应本着服务客户的原则,在确认票据真实性的前提下,实行弹性贴现利率制,简化贴现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可鼓励有关银行尝试建立区域性票据交易中心,提供银行承兑汇票市场交易服务,运行中要对票据市场的风险进行预警,及时掌握最新动向,通告有关的票据诈骗案件、高风险的企业名单,交流票据风险防范经验,为健全交易体制提供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