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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近日,笔者到全市多家金融机构网点开展调研,发现这几家金融机构网点的利率标牌显示内容,仍然是调整前的利率或一遍空白。笔者向当班临柜人员询问,结果是说,反正处理业务的计算机利率,上级行社都已经统一调整了,打印给储户的存折错不了,至于利率表是否及时更新信息无关紧要。其他几家营业网点也是同样的问题,有一家标牌内容甚至还是2003年的利率,还有一家利率标牌内容一遍空白。
众所周知,利率政策调整是国家金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各金融机构应该不折不扣地公布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储蓄机构必须挂牌公告储蓄存款利率,不得擅自变动”。由此可见,银行挂牌公告储蓄存款利率,是银行的一项法定义务,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另外,银行悬挂利率牌的目的,是让储户合理选择储种,并进行监督。如果存款利率牌不能及时更新,显然在一定程度上已失去它宣传的意义,而且还会产生多种负面效应。一是不利于储户知情利率政策,使其对国家利率上调产生疑惑,给利率政策的执行、实施带来不利影响,二是由于储蓄是开出的存单与挂牌利率不一致,让一些储户产生误解,有可能给银行、信用社工作人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三是有些储户对银行的利率进行比较,谁高就存谁家,容易引发银行间不正当竞争。
笔者建议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大利率管理力度,严格规范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利率告知内容,督促其及时更新利率标牌内容,使国家利率政策得以更快更好地贯彻落实,同时也为广大市民能够及时了解国家最新的金融利率政策,帮助他们选择最佳的投资理财方式提高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