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服务质量,自2011年11月起,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组织20家驻石银行业市级金融机构开展社会公众“现金支付零假币”、“残币兑换、零钞调剂零拒绝”公开承诺活动,要求各行加强现金收付业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满足公众合理的券别调剂要求,合法收缴假人民币,并保证现金支付业务无假币。 在活动中,各驻石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通过签订《现金服务承诺书》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确承诺:现金支付零假币,残币兑换、零钞调剂零拒绝。并将承诺内容和责任人在所有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示,同时,通过多种灵活的宣传形式,向公众宣传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爱护人民币意识。 金融机构《现金服务承诺书》除公示“零假币”、“零拒绝”承诺内容外,还公示了各行投诉电话和人民银行的监督电话,各行投诉电话为其运营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办公电话,人民银行监督电话为货币金银处货币管理科受理投诉的专用电话,投诉电话受理公众和媒体一般性现金收付业务的投诉,监督电话将受理特殊残损币鉴定和超出合理需求范围的券别调剂业务投诉,查实情况后,如果排除银行责任,人民银行需参与协调,向公众解释和宣传相关政策,如确属于银行违规,人民银行将在查实情况后依法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