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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情况答问
昨日,证监会机构部主任黄红元和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吴清做客中国政府网,就目前已实施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以下简称《风险处置条例》)相关情况回答了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证监会很关注股市走势
问:请问中国股票市场目前能支持多高的市盈率﹖ 破发是否意味着首发过高﹖ 管理层会不会对大小非减持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果股市进一步下跌,而中国经济基本面良好,会不会有相应的措施出台﹖ 股市有没有退回起点的可能。
答: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市场波动比较大,凡是参与这个市场的人都很关注这个市场的走势。虽然这个问题跟我们今天要谈的两个条例稍微远一点,但我们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证券公司的监管问题,证监会无论出台任何政策或者一个规则的制定、起草、颁布,我们都会关注它对市场的持续良好发展是否起积极、好的作用,而不是起阻碍作用。
关于股市规范化程度问题
问:1995年12月《人民日报》的社论说我们的股市“不规范”,进而实行了涨跌停板和“T+1”交易制度,请问我们的股市经历了13年的发展已经规范了吗?是否可以取消涨跌停制度并实行“T+0”交易呢?
答:这个问题很有挑战性,我把我的理解说一下。首先,1996年实施的涨跌停板制是我们交易里的一个技术措施,这个技术措施或者交易规则与市场是否规范,按我的理解不是有直接的联系,它是在1996年一个特定的背景下使用的,但两者之间没有特殊的联系。比如美国市场,它也有类似的东西,就是当市场出现比较大的波动的时候,市场也可以停止一段时间,就是让大家平静一点,然后再去理性的投资。
相对而言,在参与者相对比较分散的市场,投资者对短线交易相对来讲喜欢的多一些,这样对市场交易设立一些类似的措施。我们的市场从建立以来已经有十七八年的历史,比建立之初已经有很长足的发展,和1996年相比,我们的市场无论从各个方面来看,规范化程度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不能说我们的市场完全成熟了或者完全规范了,因为我们整个市场是在转轨经济的大背景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整个市场要达到比较理想的状态还需要很长时间。
账户规范工作已经完成
问:《监管条例》规定账户必须实名制,听闻证监会正进行不合格账户的规范工作。能否介绍一下账户规范的工作情况?
答:关于账户规范工作的进展,到今年4月底,应该说这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现在可以把账户分成三类:第一类,人也找不着,里面也没有资产,长期不使用的账户叫休眠账户,这样的账户大约有2000万左右。
还有一类就是身份虚假、身份不对应,证券公司投入很多人力寻找投资者了解情况,最终有少量一批账户核对不了,这类账户会被终止交易,今后像这类投资者,要重新使用这个账户,应该去当时开立使用账户的网点按照规则重新申请使用这个账户。
除此以外,其他账户都是规范的账户,做到了实名制。所谓实名制就是账户的所有者,名称、身份证明、账户编码全部是一致的,称作一一对应。
首次界定证券经纪人概念
问:证券经纪人该在法律上如何界定?虽然这次《监管条例》承认了证券经纪人存在的必要性,但还是没有明确证券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另外,证券经纪人究竟是由工商局管、还是由证监会来管?
答:《监管条例》第38条界定了证券经纪人的概念:经纪人是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他和证券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第二,证券经纪人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过程中,代证券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一些服务,但法律没有规定证券公司必须雇佣证券经纪人来开展证券业务,证券公司可以按照经营方式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委托公司之外的人员做证券经纪人。第三,法律规定证券经纪人首先要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其次,要和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在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内来开展业务,不能超越授权。
对于第二个问题,法律规定,证券经纪人必须获得证券从业资格,所以可能证监会应该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责。但是具体还没有制定相应的细则,还有待下一步继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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