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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城市房地产价格出现暴涨,很多地方的房价在短期内上涨了一倍甚至更多。虽然存在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房屋开发成本不断上涨等因素,但房价暴涨则不是这些基本因素造成的,而是由于开发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和人们对房屋的过度投资、投机造成的。开发商和房屋炒家们为了获取暴利故意拉抬房价,是房屋价格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
2007年1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题会议”上指出:房地产市场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除了住宅供不应求和地皮供应紧张等因素外,居民投资和炒房也是重要因素。部分居民在拥有自住房后,将住宅作为投资选择,从而产生了较为普遍的投资与炒房行为,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推动房价持续上涨。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就炒房问题做出的明确表态。
过度投资和投机导致房屋价格暴涨,不仅使大多数人买不起房,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也积聚了日益增加的金融风险。房屋投资和投机者多数使用银行按揭贷款,以实现以小搏大,增加投资和投机收益的目的。以炒房者自有资金能买一套房,房贷首付比例30%为例,使用房贷可以买3套房,因此房贷放大了炒房者的购房能力,已成为房屋过度投资和投机的助推器。一些投资和投机者,不仅贷款买第二套房,买几套房,甚至买十几套、几十套房。温州炒房团几十套、上百套地批量购买房屋,往往都借助了房贷。有些典型的房贷炒房案例令人震惊。2004年中期,审计署在检查工商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时发现,该支行仅向姚康达一人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41万元,用于购买128套住房,炒作房地产。另据媒体报道,有上海炒房者宣称,他利用“转按揭”漏洞,以10万元启动资金在一年多时间内炒房赚得上亿元,具体做法是:炒家自己扮演上下家,利用转按揭反复自买自卖,不断抬高交易价格,从银行套取现金。最后,房子被炒到天价,炒家不再继续支付月供,任凭银行按规定把严重高估的抵押房产拿走。
房价暴涨容易产生银行信贷风险,一旦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跌,使房屋价值低于银行贷款额度,贷款者会停止支付月供,使银行产生呆坏帐。而最容易产生呆坏账的,就是用于投资和投机的房贷,他们购房不是真实的居住需求,保有房屋的意愿比较差,而且由于贷款数量大,需还款额度大,在形势不利的情况下,最容易引发信用风险。房贷套数越多,还款违约概率越大,银行信贷风险越高。
过度投资和投机形成房地产泡沫,最后引发经济、金融危机,已在一些国家形成了深刻教训。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日本股价和房价暴涨产生资产价格泡沫,最后泡沫破灭,使银行产生大量呆坏帐,日本经济陷入十几年低迷。最近由于美国房价出现下跌,产生次级债风险,导致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这些都是刚发生不久和正在发生的危机,值得我国高度警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题会议”上强调:如果银行不注意防范房地产贷款中的风险,就有可能催生房地产泡沫或放大泡沫,泡沫的破裂,最终会影响经济稳定、社会稳定乃至政治稳定。
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于2007年9月27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第二套房贷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这是一个抑制房贷需求、控制房贷风险的重要措施,但力度还是有些小,尤其是继续允许第三套以上房贷,规定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这样的原则性规定,一些注重追求赢利的银行会在执行中大打折扣,因为不少银行在《通知》下发后,曾无视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初衷,表示将以个人为单位确定房贷套数。
随着房地产价格不断大幅上涨,我国房地产市场日益泡沫化,房贷风险已变得非常现实。如果房地产出现严重泡沫并最后破灭,40%的首付款比例估计是抵挡不住信贷风险的。日本、香港的房地产泡沫破灭后,房价最大跌幅达到了60-70%。由于多套房贷基本是用于炒房,没有任何社会意义,且多套房贷最容易产生违约风险,既产生房地产泡沫危害,又加重了银行经营风险。因此建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应出台政策,停止银行第三套以上房贷,这既是防范银行经营风险的需要,也是银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要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