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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是银行对中小企业授信的一个重要环节,对银行作出正确的信贷决策能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但据银行业机构反映,中小企业征信系统中的信息存在信息不齐全、信息滞后甚至信息失真等种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信贷决策的正确性,不利于银行加强信贷管理和风险控制,应引起充分重视。
一是信用数据缺乏全面性、真实性。据不完全统计,在县(市)银行业机构开户的中小企业,大部分都是私营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只有约三成的企业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各种账表齐全;而七成的企业财务报表不规范,如只有资产负债表,没有编制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八成以上的企业没有财务审计报告、营业年检报告,有些企业根本就没有任何报表资料。
二是企业信用信息缺乏实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银行在调查环节查询到的部分企业的信用信息只是原始录入的数据,没有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变化进行及时刷新补录,造成信用信息失去了授信审查的参考价值;二是有违约记录的企业,在提高了信用意识规范经营之后,其违约记录长期不能去除,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
三是企业信用信息缺乏完整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没有关于企业是否因违法经营被公安、税务、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处罚等情形的信息,以及是否因信贷违规被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信息,且各部门间信息系统不能互联互通,加大了银行企业信息收集分析的难度。
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提高银行信用风险控制的对策建议
一、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征信工作有法可依。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征信工作实际需要,尽快制定出台《征信管理条例》,以法管理信贷征信工作;要明确商业银行、中小企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征集工作。
二、健全完善网络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加强配合,提高信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采取有效渠道,建立网络共享机制,促进企业信用信息在各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同时积极组织协调,加强与工商、财税和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征信工作,保证信用征集到的数据真实可靠。
三、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要加强《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监督检查,地方政府要搭建“规范企业财务信息”的平台,审计部门要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真实性的审计检查,促进企业规范财务信息,正确处理帐务,真实核算损益,照章纳税,合法经营。
四、积极开发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企业信息“一网通”。整合各部门的企业信息,在部门间企业信息互联互通互查的基础上,实现跨地区、跨区域实时查询,为异地银行授信提供有力信息支持,有效防范异地银行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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