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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今天本网接到广州一位普通市民的来信,对我国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改革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他希望这些建议能为高层决策提供一点参考,他更希望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的更好。
市民来信如下:
中国证监会:
我是一名普通市民,一个非常普通的投资者。我热爱国家、热爱我们的资本市场,对我国的资本市场在这些年来取得的长足进步和伟大的成绩感到欣慰和骄傲。对于中国证监会在这些年来对资本市场的英明领导、果断决策非常赞赏和拥护。这些年来,本人作为一个普通的投资者参与我国的资本市场,按规定交了一些印花税,也算为国家作了一点点的贡献。这些年来,我国的资本市场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各项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不可否认,也还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也还存在不少问题。本人通过参与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是股市),认真学习和研究,觉得有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和存在的问题,很多都与制度有关,尤其是与股票发行上市制度的不尽完善有关。因此,本人不自量力,写了一份关于我国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改革的建议给你们,如果对你们有那么一点点的参考价值,本人将感到莫大的荣幸。就算没有什么价值,本人也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听到一个普通投资者的声音,能认真对待一个普通市民的建议。如果可能和不太麻烦,希望能把我的这个建议转给有关领导,我将不胜感激!本人写这个建议不图名、不图利,是真心希望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得更好。
谢谢!
一个普通的投资者 曹丰质
关于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改革的建议
中国的资本市场(这里主要指股市)为什么到现在还有那么多的问题?为什么在解决了股权分置问题之后,普通投资者还会怕大小非减持?为什么我们的股市会如此大起大落,一年多的时间就可以从1000升到6124点,却又在8个多月的时间里从6124点跌到目前的2700点?笔者认为,中国股市的大部分问题都是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不合理或不公平引起的,而且最主要是由股票发行上市制度的不合理、不公平引起的。无论是早期的审批制、核准制下规定市盈率发行和现在核准制下询价发行,这些制度大多是基本照搬或模仿发达国家的相关制度而来的,并不适合或不太适合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国情和外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不同,中国是人多、公司多,照搬发达国家的东西是行不通的,在发达国家,竞争远没在国内激烈,而且各种资源相对丰富,资本市场的容量也是一种资源,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了几十年上百年,拟上市的公司相对较少,且其市场容量也相对较大,所以有资格上市就上市基本上不存在问题。但我国内地的情况不同,我国内地的资本市场从无到有,早期由于上市公司少,市场容量相对较大,矛盾相对不太突出,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从小到大快速发展,市场的供需状况从供不应求到供过于求,这种矛盾就愈突出,这种情况有点类似于我国的大学教育和毕业就业情况,原来我国只要你大学毕业,国家不但发给你毕业证书,还包分配工作,因为原来大学毕业生少,工作岗位较多,便随着大学毕业生的增多和工作岗位的相对有限,这种大学毕业国家包分配工作的制度早于与时俱进被废止了。所以,笔者认为,我国现行的这种国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拟上市公司拿到批文即可上市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已不适合我国的国情、不能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我们应该与时俱进及时将这种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制度进行改革。
现行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除了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外,还有许多不合理或不公平的地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国家在某种意义上剥夺了市场的某些权力 从广义上来说,市场也是国家的,不存在侵不侵权的问题,但从狭义上来说,这个市场应该属于广大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公司和国家等所有参与者的。股票市场包括买方市场、卖方市场和一些相关的机构如证券公司等,市场容量的大小由买卖双方的容量大小决定,我国可上市公司资源丰富,而资金相对有限,可以说目前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所以目前市场容量的大小主要还是由买方市场决定。而自从中国的股市开张以来,国家基本上很少或没有直接参与买方市场。所以笔者认为,一个股份公司的股票有没有资格上市应该由国家相关部门说了算,而能不能上市应该由市场说了算,国家应该制定一定的规则,让市场有权利选择、有权力拒绝一些虽然已经通过审核拿到上市批文但却质量欠佳或要价太高的公司上市。但在现行的新股发行上市制度下,股份公司只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拿到发行上市的批文即可上市,虽然政府并没有强迫投资者认购股票,但中国有13亿人民,有近1亿股民,中国的人民是善良的,他们大都热爱国家、相信政府,所以,只要是政府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总会有人去购买,而且基本上也总是可以卖得出去,市场总体没有选择的机会和权利。市场该有的权力国家没给它,所以说国家在某种意义上剥夺了市场的某些权力。
2、卖方没有竞争机制、对买方不公平、对卖方也不公平 在现行的制度下,拟上市公司只要拿到批文即可发行上市,无需竞争,而买方几千几万亿的资金竞争抢购一到几只新股,需要通过抽签的方式,中签才能买到股票,竞争十分激烈,对买方不公平;对卖方来说,由于有批文即可发行上市,好公司与普通一点的公司,顶多也就是在价钱高低、认购倍数的高低上有些差别,并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竞争。事实上好公司如果价钱太高它对买方来说它就不是好公司了,而普通一点的公司如果它价钱足够低的话对买方来说它也是好公司,而且由于没有竞争机制,市场无法给出合理的定价。另外,对先拿到批文的公司、后拿到批文的公司,也只存在时间上的排序,而不存在价格上的排序,无法竞争。事实上,股票市场上价格(这里的价格指的是相对价格,也就是市盈率)才是最重要的因素,应该让在某一段时间取得批文的公司采取先价格后时间的排序方法才更合理公平,就象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一样在一定时间内(就是没成交之前)是按先价格后时间来排序的。所以说现行的制度对卖方也不公平。
3、政府部门人为把控新股的发行量、发行上市节奏不合理也不科学 现在的新股发行上市,完全由政府部门把控,政府部门虽然有一定的依据,比如说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控,市场好时大上快上,市场差时缓发少发或停发,大型篮筹回归可以特批,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不能给市场稳定的预期,容易造成市场起伏,不尽合理。另外,一次发行一到几只新股,而买方却是整个市场,在一个短时间内以卖方的小部分对买方的整体,人为造成新股供不应求的繁荣假象,这也是造成新股发行价偏高、中签率低的原因之一。
现行的新股发行上市制度还有其它不完善的地方,但笔者认为不是最主要的,而且在别的许多文章中有所提及,所以本文不一一列举。总之,笔者认为,现行的新股发行上市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我们要与时俱进,改革势在必行!
那么怎样的发行上市制度才能适应我国现阶段的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呢?笔者认为,新的制度应该考虑到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部门应该尊重市场,政府相关部门只管审核要申请发行上市的公司够不够资格发行股票和上市,至于能不能发行上市则交给市场去决定,把市场该有的权力还给市场;
2、根据国民经济、股票市场、资金状况、拟上市公司资源状况等对每年的市场可增容量做出科学的测算,并据此作出年度发行预算,在这个预算的基础上定期分批发行股票,可以根据市场等情况适当调整,给予一定幅度的上下浮动,但总体上可以给市场一个稳定的预期。
3、引入股票发行上市竞争机制,制定合理的游戏规则,让已通过审核有资格发行上市的公司通过市盈率、申购率等指标竞争上市,通过竞争得出合理的定价,让真正的好公司(公司质量好、市盈率低)优先上市,让投资者买到性价比比较好的新股,让发行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东享受合理的创业溢价,让市场有选择的机会,可以把一部分虽然已经通过审核但质量欠佳或要价大高的所谓好公司或通过某些手段欺骗取得上市资格的公司拒之资本市场门外,从而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合理的配制。
新的制度如果能考虑到以上三点,很多问题将会迎刃而解,股市的三公原则将得到充分体现,政府无需担忧股市的起落,一般情况下不用考虑救不救市,投资者盈亏自负亦无话可说,原始股东得到合理的创业溢价将心安理得。这样我国的资本市场一定会发展壮大,繁荣昌盛!增加我国人民的财产性收入将不会是一句空话!
曹丰质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