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于2007年2月1日正式实施,本着便利操作、有效管理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对个人外汇收支活动进行了大幅调整和改进,废除了之前的16份个人外汇管理文件。因此银行柜员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也和以前大不相同,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现结合本人对《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在具体工作中的操作和理解,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
一、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改革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个人外汇收支活动主要进行了四方面的调整和改进:一是在对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个人结汇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的银行还要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资本项下的需经必要的核准。二是对个人经常项下外汇收支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外汇进行管理,对个人贸易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对贸易以外的其它经常项下非经营性外汇收支进行相关审核。三是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四是启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为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要求银行必须通过该信息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对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改变了过去“宽进严出”的管理模式,体现了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的原则。除个人结售汇管理外,还对账户资金存入、结汇、汇出、境内划转、提钞等方面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
二、个人外汇管理操作风险
1、外币现钞存入的问题。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外币现钞日累计存入等值5千美元以上的需提供原存款银行的提取单据且需在上面签注。但实际操作中,如果原取款使用的是存折没有客户回单,也不可能在原存折上签注,所以即使客户要存入的现钞是真实从银行提取的也难以办理。大部分人提取外币现钞金额核对正确以后,一般都不会保留原存款银行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将来再次存款时也造成一定的麻烦。
2、个人外币现钞提取的问题。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外币现钞日累计提取等值1万美元以上需事先到外管局备案。但实际操作中,客户如有多张银行卡或存折、存单,分别在不同的营业网点甚至不同的金融机构提取外币现钞,是难以控制的。如果是同一个客户同一天在同一银行不同营业网点或同一个营业网点不同柜员之间办理,柜员之间要如何协调?同一个柜员同一天不同时段办理要如何避免超额?目前《细则》对外币现钞存取没有纳入系统自动控制,也未对人工控制作具体规定,造成操作上存在政策风险。
3、目前个人结售汇系统与银行的业务系统没有联动,人工录入效率较低,如果柜员未严格按流程操作或失误,可能漏录或错录,造成实际结售汇超额。
三、个人外汇管理操作建议
针对个人外汇管理存在的操作风险,柜员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应注意如下事项:
1、客户提取外币现钞柜员要提醒客户保留取款回单备用,以免将来存入等值5千美元以上无“原银行取款单据”。对于原存款存折无取款回单的,无法在“原银行取款单据”上签注,建议客户分日存入或分帐户存入,以免有政策风险。
2、目前《细则》对外币现钞存取没有纳入系统,也未对人工控制作具体规定,但政策规定仍要执行,因此要求柜员在办理外币现钞存款取时要先查看客户提供的卡、折是否当天存取已超限额,防止客户在我行多个营业网点或同一营业网点不同柜员甚至同一柜员不同时段已办理过存取业务。
3、目前个人结售汇系统与银行的业务系统没有联动,柜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先人工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并打印留档,再进行结汇操作。柜员如果因个人结售汇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逆程序操作,先结汇后补录,容易造成事后遗忘或补录时发现已超额过年度结售汇总额,为时已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