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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购买来的印刷设备及材料,一个制造假币的团伙竟然造出了面额共计4410万元的假币。昨天,深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七名涉嫌伪造货币罪的男子出庭受审,其中一名男子另外还涉嫌出售面额共计2176万元的假币。
地下工厂秘密造假币
据庭审,去年8月被告人陈炳坚和韦小奕 (另案处理)两人就密谋在深圳印制假人民币。随后,陈炳坚、韦小奕等人在宝安区钟屋村租赁了厂房设置地下工厂,并到广州市、汕头市及深圳宝安区等地购买印刷设备及材料。去年11月9日,陈炳坚、韦小奕组织被告人李小林、董文沛、高克松、高克健等人在该地下工厂非法印制2005年版50元面值的假人民币。据指控,被告人韦奕洪负责帮助打扫印制假币窝点、运送粉碎机到印假窝点并进入印制假币的房间进行查看。11月16日,李小林、董文沛、高克松、高克健等四人正在印制假币时被当场抓获,现场被缴获的假人民币面值共计4410万元。
除参与制造假币外,被告人陈炳坚还涉嫌出售假币。他与涉案人员罗某(另案处理)经事先商定,以每100元假币卖3元的价格贩卖假币。去年8月5日,罗某雇请肖某(另案处理)到深圳运载假币,当天下午两人到达深圳,与陈炳坚取得联系。19时许,肖某驾驶已装有22件假币的面包车回汕尾,在深汕高速埔边收费站被当场抓获,装在车上的50元面额假人民币共计2176万余元被缴获。据陈炳坚当庭供述,这批假币并不是他的,货主是韦小奕。
四人称招工被骗入歧途
昨天,检察机关指控七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伪造货币罪,同时陈炳坚的行为还构成出售假币罪。首先接受法庭调查的陈炳坚表示认罪,但他称自己只是个打杂的,真正老板是另两名姓名不详的神秘男子,但陈炳坚也承认自己能从制造假币中获得不菲收益,据他称,两个幕后老板各得收益的30%,韦小奕和他各得15%,其余10%由其他人员分得。被告人李小林、董文沛、高克松、高克健是以招工形式进入地下工厂的,四人都表示参与了制造假币,但他们称自己事前并不知情,到后来开工印制时终于知道了真相,但人身自由已受到限制,不能随便出入了。
被告人洪旭亮、韦奕洪对指控提出了异议。洪旭亮是提供厂房的 “二房东”,他从村里租了厂房,随后又转租给陈炳坚。他辩称自己之前并不知道真相,出租厂房也签订了出租合同,平时提供车辆给陈炳坚等人使用,也是租用性质的。被告人韦奕洪否认自己参与伪造货币,但多名被告人均称韦奕洪到过地下工厂。韦奕洪则辩称当时只是帮老板韦小奕拉废塑料、碎纸机到工厂,并不清楚造假真相。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