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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以来,每年通过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反假货币宣传,使社会公众了解了一些人民币防伪的基本常识,反假货币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于区域反假人民币知识的知晓状况一直没有一个比较可靠的统计数据,可以直观地了解反假货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无法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公众反假防伪意识和识假技能的措施。为此,我们对包头市城镇居民反假人民币知识知晓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就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
一、包头地区假人民币收缴情况
从1998年至2006年,包头地区假人民币收缴量从38.79万元增至152.27万元,增幅达2.9倍,累计收缴假人民币面额865.33万元,其中,金融机构收缴面额795.83万元,占比91.97%,公安机关破获假币案件累计没收假人民币面额69.50万元,占比8.03%。以2006年为例,包头辖区共收缴假人民币面额152.27万元,其中城镇收缴假人民币面额139.14万元,收缴的假币以100元和50元面额为主,占比86.60%。从包头市城镇假人民币没收和收缴情况看,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并且大部分假币是通过金融机构柜台收缴;从公安机关破获的假币案件看,全部是贩卖、使用过程中缴获,并未发现制假窝点,属于假人民币蔓延和流通地区。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此次调查共发放“城镇居民反假人民币知识普及调查问卷”500份,回收415份,有效问卷391份,调查以大型商场(超市)收银员(占12.28%)、出租车司机(占7.42%)、在校学生(占20.97%)、集贸市场个体经营者(占9.21%)、离退休及无业人员(占14.3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18.41%)、工矿企业单位人员(占17.39%)等七个群体为抽样对象,年龄层次分为18岁以下、18—40岁、41—60岁、60岁以上四个年龄段,分别占被调查对象的12%、52%、26%、10%。
(一)假币识别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67%的人群收到过不同面额的假币,收到假人民币最多的是出租车司机和集贸市场个体经营者,分别为96.55%和91.67%,而在校学生和大型商场(超市)收银员分别为38.89%和54.17%,属于收到假人民币最低的人群。对是否知道如何识别假人民币的问题,调查显示识别率最高的人群是大型商场(超市)收银员,达到91.67%,识别率最低的人群是退休及无业人员和工矿企业单位人员,分别是58.82%和58.93%。
分析:大型商场(超市)收银员因为职业习惯,对经手的现金比较谨慎,一般要经过认真查看,同时经过内部反假技能培训,识别能力也相对较高,因此收到的假币较少;而在校学生由于消费能力受到限制,收到的假人民币最少,并且调查显示其中有72.22%的人了解一些识别假币的知识,这与近几年反假货币宣传将学校列为重点有关,收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受经营环境所限,出租车司机和集贸市场个体经营者成为假币危害较深的群体;被调查人群中退休及无业人员和工矿企业单位人员由于文化层次、人口流动性以及社会活动参与较少等因素的制约,成为识假能力较低的人群,今后应做为反假货币重点宣传对象。
(二)发现假币处理情况
1、发现假币如何处理的问题
被调查群体大部分采取上缴银行和自己留存两种方式,分别为34.78%和28.90%,而采取上报公安机关的方式却较少,占8.7%,另有27.62%的人采取其它方式,不排除假人民币再次流通的可能性。
2、是否知道银行收缴假币的操作程序问题
经调查有69.05%的人不知道银行收缴假币的操作程序。
3、客户要求鉴别人民币真伪时,是否知道银行应提供验钞设备和相关服务的问题。
经调查有45.52%的人表示不知道银行应当根据客户需要提供供验钞设备和相关服务。对银行收缴假币有异议的客户,有38.11%的人采取听之认之的态度,36.57%的人表示向当地人民币鉴定机构申请做进一步的鉴定,而采取报警、起诉等方式的较少,只占31.82%。
分析: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收到假人民币能主动上缴银行的人只占少数,而采取自留和自行处理的占56.52%,有意识报警的更是少之又少,说明部分群体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同时有不愿意承担损失的心理,而采取自留和其它方式又有可能使假币再次流通,使假币危害成倍增长。对银行假币收缴程序和鉴别服务有半数以上的人不了解,这样一方面会使假币受害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另一方面也会使银行的操作行为脱离社会的监督,容易引起争议和纠纷。对银行收缴假币有异议的调查结果显示,采取申请鉴定和报警、起诉的各占三分之一,这说明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所增强,而采取听之认之态度的群体反映出人们对假币危害的消极和无奈情绪。
(三)反假宣传效果情况
调查显示,有 65.22%的群体从不同渠道获得反假人民币知识宣传,其中第一渠道是通过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展的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其次是从广播电视和宣传资料中获得,分别占32.96%、25.51%、21.04%。对于认为哪些渠道可以扩大反假人民币宣传范围,广播电视的专题节目排在第一位,其次是电视广告,第三是银行营业厅的专业宣传。
分析:调查反映出半数以上的人从不同渠道获得过反假货币宣传信息,并且主要渠道来源于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反假货币宣传活动,说明反假货币宣传起到了应有的效果。但是被调查人也反映,银行的反假货币宣传受时间和宣传机构工作性质的限制,不能长期连续地开展,影响了反假货币宣传范围的进一步扩大,认为应借助媒体制作专题节目和电视宣传片及广告来提高反假货币知识的普及。
(四)假币受害群体年龄层次
对年龄层次进行分析,假币受害群体多以18—40岁和41—60岁的人群为主,占被调查人数的77.5%;从收到假币面额上看,有55.33%的人收到过50元以上大面额假币,10--20元和10元以下面额的各占23.33%和21.33%。对于识别假人民币的方法,有54.35%的被调查人群只采用手感和水印等比较简单的识别方法,对其它鉴别手段如光变油墨、对印图案、隐形面额数字的识别率和认知程度不高。
分析:年龄结构反映出假币的危害人群大多是中青年人,他们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半数以上的假币受害者收到过50元以上的假币,蒙受了较大的损失。在假人民币识别技能上,被调查人群只掌握了较简单的识别方法,对其它大众防伪特征了解不够。
三、结论与对策
(一)反假货币宣传的局限性。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布署的年度宣传月活动,宣传时间较集中,缺乏长期性和连续性,宣传人员也非专职人员,不能集中精力开展宣传培训。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组织下开展反假货币宣传,与其工作效益和业绩考核不挂钩,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受以上因素影响,依靠金融系统扩大反假货币宣传范围的目标难以实现。
(二)从调查结果看,部分城镇居民对人民币防伪知识的了解还很肤浅,仅仅停留在手感和水印等简单防伪技能的掌握上,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反假人民币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或者根本不了解,难以识别仿真度较高的假币,无形中助长了假币的蔓延。
(三)大众的反假防伪意识不高。多数人收到假币后采取转嫁损失的方式处理,使假人民币再次流通,成为扰乱人民币流通市场的参与者。在金融机构取款或从其它渠道收取现金时没有验看的习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同样,在发现假币线索时不举报的态度,也反映出人们反假货币法律意识的淡薄。
(四)从被调查对象看,假币受害者职业多是现金交易较多、较频繁的人群,假币识别较弱的群体以文化层次较低、人口流动性大以及社会活动参与较少的人群为主,如出租车司机、集贸市场个体经营者、退休及无业人员和工矿企业单位人员等,成为假币入侵的主要对象。
针对以上问题和情况,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反假货币宣传范围需进一步扩大,并保证长期性和连续性。建议组建专职反假货币宣传部门,培养一批专职人员长期从事反假货币宣传,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和反假货币宣传网络的义务宣传员长期开展宣传工作,制定方案、划分宣传区域和对象,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尤其是对较易受假币危害的群体要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培训,以“铺地毯”的方式逐步覆盖整个区域,使假币没有存活的空间。
二是创新和改进宣传方式。第一,反假宣传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覆盖面广、转播面宽的优势,可制作公益广告或知识讲座的形式定期滚动播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报道;将假币案件制作成电视短剧,以案说法,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第二,建立反假货币知识宣传公用信息平台,通过开通反假货币知识查询电话解答群众疑问,利用手机短信息向广大用户发送反假货币宣传内容,扩大宣传影响。第三,开展“反假人民币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中小学生理解能力强、接受新事物快等特点,采取校外辅导员方式,分期分批对中小学校开展专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也可以将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生德育教育的内容,并且组织学生开展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另外还可以制作反假货币动漫,组织幼儿园的幼儿观看,形成反假货币从娃娃抓起的氛围,将反假货币意识牢牢根植于少年儿童的思想之中,通过不同形式使他们从小养成反假货币的良好意识。
三是建立反假人民币知识知晓状况调查制度。每年对辖区开展一次反假人民币知识知晓状况调查,选定易受假人民币危害的人群和行业做为被调查对象,建立区域数据库,了解掌握反假货币宣传效果和假币危害动态趋势,便于有的放矢地采取应对措施。
四是构建反假货币信息平台。在政府的组织和协调下,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应积极构建反假货币信息共享平台,对各自领域发生、发现的反假货币事件、现象及时通过反假货币信息平台进行沟通,在全面了解掌握假币动态情况下,对假币犯罪活动开展强有力的防范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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