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4年,赵磊任漯河市银鹰典当行董事长操控经营后,在明知典当行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经营权限的情况下,指使典当行经理徐亚翔、冯付勇等人,私刻源汇区城市信用社印章,以源汇区城市信用社的名义,办理存款和贷款业务,并许诺12%~21%的高息,以招募股金为名,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自1995年7月至2001年8月累计非法集资5.423亿元,案发时尚有1.245亿元集资款不能返还。案发后漯河市专案组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对涉案资产及时采取冻结、查封。经登记认定,漯河市银鹰典当行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个人债务总额为1.21 亿元,实际追缴归集可用于兑付的资金(包括利息)总额为3332.56万元,实际兑付比例为27.54%。 点评:天上不会掉馅饼。12%~21%的高息回报绝对不是正规银行业金融机构所能给予的,所以当公众遇到冒充银行业机构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时,应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被高息所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