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届中国风险管理论坛
和讯
保险消息 由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风险管理
论坛:暨《中国风险管理报告2008》发布会”将于2008年4月12日北京国际饭店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中国
保监会吴定富主席、保监会陈文辉主席助理、江西省人民政府赵智勇副省长、湖北省人民政府赵斌副省长、国家安监总局孙华山副局长、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刘京生等出席会议。和讯网保险频道作为此次论坛的互联网支持媒体,获得授权发布此次论坛的相关资料。
以下为世界银行 Eugene先生的发言(此为现场速记,未经演讲者本人确认):

Eugene:主持人先生,女士们,先生们,我很荣幸今天能够来到这里,代表世行方面介绍我们世行在过去10年中在巨灾风险管理方面所积累的管理经验,在此我要感谢中国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邀请我们做这次讲座。
在今天简短的发言中我想谈以下几点议题,一是巨灾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参考价值,第二我要谈一谈适用于政府的风险转移方案,第三我想谈一谈世界上以及现有的适用于家庭的风险转移方案,最后再谈一谈世行在巨灾风险管理方面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最后我再做一下总结性的发言。
这个图表介绍了现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建立的巨灾保险基金,大约在10个国家建立的14个巨灾保险基金,它们都是分别针对不同的自然灾害设定的。这些保险基金既有建立在发达国家的,也有建立在发展中国家的,其中大部分都采用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的方式。实行完全政府主导的例子是比较少的,在我们这个图表里面有两个都是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实行的。大家看这些巨灾保险基金所针对的巨灾保险灾害主要是洪水、飓风和地震,当然也有针对其他的自然灾害的,比如山崩和其他的自然灾害,像风暴,比如法国和西班牙就有针对风暴的巨灾保险基金。
大家看这些巨灾保险项目一个共同点就是,它可以覆盖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甚至是几个国家或者同一个国家的几个地区。这些项目另外的共同点就是这些保险项目收取的费率大致上是与他们的承保成本是一致的,但是在其中也有一定是属于社会团结互助的成份。在一般情况下,政府的直接补贴是很少发生的,大部分项目都是尽量避免采用直接接受政府补贴的。大部分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方式都是希望政府扮演作为在有些巨灾情况下担任最后的保险人的角色。因此这个项目另外一个特点是鼓励
投保人采取风险管理,以及对于降低风险措施的被保户提供保费折扣或者是降低免赔数额。这些保险项目最后一个共同点是每一个巨灾风险项目都是由政府和保险行业共同合作参与的。
大家看这个图表是展示了损失和概率之间的一个曲线图,我们发现的规律是,频率高的灾后的损失数额是小的,反过来说,造成损失数量大的灾害发生的频率是低的,因此我们是用这个图表对于那些造成不同程度损失的事件进行排列,来看一看这个曲线中哪一部分的损失应该由哪一个相关方来承担。简而言之,如果某种事件损失概率很大,但是数量很小的,这一损失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如果是再大一些,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是再大就由再保险人承担,如果是损失更加巨大的,那么这时保险人应当寻求将其承担的部分损失转移给资本市场,如果损失的程度更加严重,达到天文数字级,并且任何保险公司不能够承受的,应当由政府介入。
这个图表是由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研究部提供的,这个图表清楚的显示中国是一个受自然灾害威胁很大的国家。这个图中蓝色和橙色是分别代表了洪水、风暴和地震的风险。这个图表是介绍了中国面临的地震风险,这一风险可能是最大的风险,甚至高于洪水,这个图显示中国有23个省、市、自治区容易发生地震,在大城市中有2/3面临地震的潜在威胁。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的研究,这个研究认为北京也属于易发生地区,在这里如果发生地震的话,将产生的损失是一万亿元,而针对这个损失的补偿只有九百亿元,剩下的其他的损失由谁来保障呢?大家算一算,一万亿元和九百亿元之间的差价是相当之大的。当然有人会想到政府,政府的财政能力也不是无限的,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资料统计,各地政府全加起来,能够用来赈灾的资金最多有1250亿元,而其他损失只能由业主本人承担了。在大部分业主都没有地震保险的情况下,到时候只能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即这些业主向政府施加强大的压力,要求政府为本来属于私人财产的保险损失提供赔偿。
我现在向大家介绍一下如果在像中国这样巨灾保险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巨灾风险将会发挥怎样的作用。我想这个问题对于中国来说,更大的问题并不是中央政府,而是省级以下的政府,即发生巨灾之后,如何能够让这些政府获得紧急流动性的资金用于紧急维护,并且让当地民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外来的援助往往是比较缓慢的,因为无论这个钱来自于中央政府或者是捐赠方,都需要来筹措,等到援助到位可能需要6到12个月的时间。对于省级政府来说,如果出现水厂或者是主要干线道路因为地震受损的话,他们怎么样来筹集这些资金来雇佣紧急维修人员,来清理废墟呢?我们这里的解决方案,区一级的地区政府也为他们自己的部分资产找到保险保障,并且他们对这些资产承保的参数跟普通的保险是类似的。这个图表展示了我刚才提到的那个问题,即政府所需要的支出的数量和能获得的数量在灾害刚发生的一段时间,不相配置是最严重的,例如头几个月往往是需要的支出和实际受到的援助是负的,是红色的,而到三四个月以后才陆续的有外部资金的流动。于是加勒比地区的国家和区域政府是联手在世行的帮助下创建了一个我们称之为加勒比巨灾风险基金的新生事物。根据这个安排,当发生灾害之后无论造成的损失额多大,如果发生了事先保险合同约定好的事件,那么这些国家的政府可以立即获得援助。这样的保险合同都是属于与参数挂钩的,例如加勒比的巨灾风险基金可以这样规定,如果发生三级或者三级以上的飓风,并且飓风到来了,相关国家的首都所在的岛达到这个条件,就按照事先的约定支付保险金,如果飓风程度没有达到三级,那么就不需要启动保险赔付,因此在我们事先约定
理赔条件的情况下,有不需要公估人的出现。这样这一风险资金从加勒比各国所承担的风险就组成为一个共保体,这一共保体再通过全球再保险市场,把这一风险再保险出去。这样如果加勒比某国发生了大型的飓风或者是地震事件,他们将会立即从这一风险基金获得赔付,这一基金将会从再保险人那里获得资金注入。这个幻灯片介绍的是所谓主权债券是如何转移向各地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风险,当然这个债券并不是由保险人转为再保险市场,而是直接转向资本市场。瑞士再保险公司已经给大家做了介绍,因此我不想再详细介绍了。
我现在介绍的是有关土耳其巨灾保险基金的事情,也许这个话题大家是感兴趣的。土耳其巨灾保险基金是针对业主和小企业主的,是针对他们由地震引发的财产、人员损失进行保障的。根据这一计划,是向业主出售地震险保单,并且政府几乎是强制性规定所有业主必须购买这个保单,这样保单是由国内的保险人出售的,这些保险人几乎不滞留任何风险,而是把所有风险转移给土耳其巨灾保险基金,然后这个巨灾保险基金再把其中95%的风险实现再保险安排,因此从中获得的利润将用来充实准备金。并且这个基金的来源主要是由保费组成,不需要政府补贴。这一
保险产品还是比较廉价的,对于每三万美元的保障金额支付保费成本只有45美元。自推出这个巨灾保险基金之后,这个产品的保险深度已经增加了4倍,现在土耳其有1200万的业主享受这种巨灾保险基金的保障。这样就可以让土耳其的业主获得过去享受不到的,比较稳定的这种保险费率。这种安排对于保险人的好处是一方面通过出售这种产品获得了佣金,另一方面是因为政府规定这一保险几乎是强制性的,导致保险人有机会获得新的客户。当然,对于政府的好处来说,有了这样一个巨灾保险基金,政府就不用对私人部门的私人损失承担财政上的弥补。我想土耳其这个巨灾保险基金的项目,在某些方面可以为中国在设计类似的项目时提供借鉴意义。
现在我介绍一下世行在这些项目中所发挥的作用。我们认为我们世行能够发挥这么大的作用,或者说能够在重要方面创造附加值的方面,使得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能够有机会使用巨灾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我们这样做的方法是能够在各国国内建立全国性的巨灾风险公司和风险转移机制,巨灾风险融资机制是很复杂的,我们世行可以帮助相关国在开发相关市场基础设施方面起到推动作用。无论是收集巨灾风险数据、绘制风险分布图还有进行可行性研究等等,都是从财力和技术上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另外一个我们能够创造重大附加价值的是,我们能够让政府和保险行业能够用双方都能够懂得术语进行交谈,所以我们当然愿意中国做同样的事情。
在面对频率越来越高、严重程度越来越大的自然灾害面前,政府给自己定位的角色不应当充当第一保险人,而应该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最后的再保险人。由于世界上再保险市场和针对巨灾风险的资本市场解决方案都在大步发展,因此各国政府做也没有理由把这样的风险自留。因此重要的是,应当创立一种机制,能够让各国政府把自己承担的大部分风险转移到国际市场上。在这样一个相当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当中,我们世行愿意帮助你们。非常感谢大家。 |